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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4591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8-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7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基本职能为:1.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3.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统计工作;4.负责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5.负责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云南省散装水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各项规定为工作抓手,以提高全省散装率为工作目标,大力促进散装水泥生产和使用,保持了散装水泥快速发展势头。

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建设工程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规定,积极出台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有关政策,全省的“禁现”范围不断扩大,散装水泥政策不断完善,为我省散装水泥发展依法行政、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中,《普洱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 47 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2017年6月13日发布,自8月1日起施行。这是昆明市继出台《昆明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昆明市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实施意见》后,贯彻落实《条例》又一项重大行政举措。

全省紧紧抓住我省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的良机,不断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和改造,促进了我省散装水泥供应量持续较快增长。我省一大批骨干水泥企业,狠抓散装水泥生产供应,用散装水泥树品牌,散装水泥保稳量,散装水泥促效益,促进了企业良性发展。我省澜沧、沧源等机场建设,昆明地铁、玉磨、大瑞、大临、广大等铁路建设,滇中环线、文蒙、丽香、丽攀、东格、格巧、镇毕高速等公路建设,白鹤滩、乌东德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均大量使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为其高质量、高效率施工提供了坚强保障。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超过5000万吨,同比增长10%。在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等政策引导下,预拌混凝土产业平稳增长,预拌砂浆产业开始起步。全省预拌混凝土产业以已经覆盖我省大部分县(市、区)。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360家,产能1320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运输车5000辆,全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4200万立方米。全省建成干混砂浆生产企业4家,产能达到105万吨。全年预拌砂浆(干拌和湿拌)生产使用200万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参公管理编制10人;在职在编参公管理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6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42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对比减少0.96万元,变化不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7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4万元,占总支出的99.41%;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0.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77万元, 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7号)的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已于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9.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减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散装水泥的宣传和散装水泥“十三五”规划调研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1%。与上年对比增加7.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4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8%。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零,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相比减少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1万元,变化不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51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0.08万元,固定资产24.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34万元,变化不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4.65

490.08

24.57

0.00

0.00

0.00

24.57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7号)的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已于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云南省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云南省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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