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003-2019-00285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9-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散装水泥办公室2018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基本职能为:1.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3.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统计工作;4.负责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5.负责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云南省散装水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各项规定,大力促进散装水泥生产和使用,全省散装水泥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要求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守,认真组织学习依法治省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提高用法、执法和监管能力。认真组织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并实现全员考核通过。顺应国家财政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变化,为更好落实依法行政,上报省政府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结合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以及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散装水泥条例有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规定。以昆明市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为重点,乘势而为,加大工作力度,昆明市东西北三环合围区域以内及呈贡核心区的建设工程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为昆明市降低粉尘污染,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高效做出很大贡献。结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落实《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有关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抓产业、强重点、补短板,促进散装水泥快速发展。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十三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专项规划》。积极动员全省水泥生产、使用和运输等企业,抓住加快“五网建设”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带来的市场良机,不断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和改造,促进了我省散装水泥供应量持续较快增长。全省预拌混凝土产业平稳发展,预拌砂浆产业实现新突破,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禁止现场搅拌等政策推动下,预拌混凝土使用在省、州、县(市、区)市政府所在地实现全覆盖,预拌砂浆使用在昆明市已成气候。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56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45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干拌和湿拌)生产使用300万吨。今年新增普通干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4户,新增生产线6条,新增年产能200万吨,普通干拌预拌砂浆产量增长6倍,发展势头良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工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参公管理编制10人;在职在编参公管理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39万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对比变化不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变化不大;项目支出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于2016年取消,2017年结转之前年度剩余额度,2018年无项目支出,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4万元,占本年支出99.43%。与上年对比减少1.82万元,变化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2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2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0万元;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3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8%。主要用于制造业(款)-行政运行(项)138.36万元,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3万元,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零,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决算数不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维护单位正常运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510.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21万元,固定资产17.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7.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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