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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5267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07-0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云南省2007年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7-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抓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就2007年推动全省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拓宽城镇就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2007年,我省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意见》,按照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搭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服务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现有劳动密集型企业扶持力度,着力推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重点及阶段性目标
    2007年,我省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即: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燃料乙醇推进工程、棉麻丝纺织业提升工程和生态特色食品发展工程,着力以重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重要载体,以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为重要支撑,加快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改造提升,促进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全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一)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深入开展“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引导、自主创业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创业发展长效机制,加大创业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创办企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启动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促进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我省中小企业抓住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部分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快与东部地区的产业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年内重点指导和支持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昭通和文山8个州市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实现全省新增各类中小企业1万户和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以上的目标,并力争中小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数和到位资金比去年增长50%以上,切实推进我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以促进我省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提升优势农产品加工产能规模和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为着力点,重点围绕我省18类优势农产品的加工,在现有6个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14户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和100户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骨干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年内力争培植农产品加工重点骨干企业达到200户,新建花卉加工、乳业加工、辣椒加工、生物制药加工和蔗糖加工5个国家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与我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区域布局,产业集群有较好发展,努力实现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610亿元,增加值达150亿元,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0万人的目标。
    (三)加快实施燃料乙醇产业推进工程。围绕积极争取云南进入国家燃料乙醇试点省,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加快燃料乙醇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建立云南燃料乙醇产业信息平台等重点开展相关工作。年内将重点抓好首批10户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及6户备选企业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工程和原料基地顺利建设并如期达产,力争形成年产燃料乙醇50万吨的生产能力,当年实现生产燃料乙醇15万吨,工业总产值7.65亿元,工业增加值1.94亿元,在生产加工环节吸纳劳动就业1万人。
    (四)加快实施棉麻丝纺织业提升工程。积极围绕加强棉麻丝产业发展的指导,科学合理布局,打破区域界限,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产业合理分布与聚集,多渠道增加投入,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支持城镇纺织企业二次创业和打造杨林、大理纺织工业园等重点工作,促进云南纺织集团、云南嘉宏纺织集团、滇西纺织印染厂3户重点纺织企业和曲靖、昭通、保山、昆明、大理、版纳自动缫丝和亚麻纺织产业基地加快发展。2007年,将着力抓好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改扩能,使纺织工业的销售收入达到11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4亿元,在生产加工环节吸纳劳动就业2.7万人。
    (五)加快实施生态特色食品发展工程。围绕推动建立食品工业科技创新体系和食品安全体系,促进重点食品加工企业组织结构逐步优化,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等重点开展相关工作,加快在德宏、临沧形成年产1万吨酵母、3000吨木糖醇生产能力,依托龙头企业集团新建1-2户茶叶深加工企业(提取茶多酚、茶色素、茶多糖、咖啡碱等天然产物),在蔬菜主产基地建立净菜、保鲜菜、脱水菜、蔬菜粉及蔬菜汁加工企业,推进曲靖、昭通马铃薯深加工项目,大理、昆明日处理100吨-1000吨鲜奶项目,个旧乳酸类饮料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年内力争生态特色食品工业销售收入达到310亿元,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吸纳劳动就业4.36万人。
    通过加快实施上述“五大”工程,切实有效地推动全省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力争年内新增城镇就业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40万人以上(各州市具体责任目标分解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为加快全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已确定由省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别作为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办事机构。各州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也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认真负责地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落户、建设、生产、运营等做好服务工作,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促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各州市要切实落实好现行的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并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意见》的规定,省政府将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各州市也应结合当地实际,调整资金结构,为本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资金支持。省政府原已设立的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安排要向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对从事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给予支持。2007年,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优势产业、行业龙头企业、初创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性作用,使全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有实质性的突破。
    (三)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各地、各重点工业园区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在土地、资金、人才、公共资源和政府服务方面,支持和帮助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强做大。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抓实抓好,借助省政府组团到沿海省份招商引资、举办云南与沿海省份加强劳动密集型产业合作项目搭建的大平台,结合本地、本园区的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的主动到沿海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把适合我省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引进来。加强对重点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企业的跟踪服务,对产业转移的重大项目,给予特殊倾斜扶持,实行特事特办;对当地创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也要一视同仁的予以支持帮助。
    (四)抓好责任落实,实行目标考核。为切实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各州市非公办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动当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有效推动当地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省非公办也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及时帮助各地协调解决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2007年起,省政府每年将与各州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责任考核,对完成目标指标和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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