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003-2019-00451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9-12-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 |
云南省无线电县级无线电监管力量崭露头角
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断探索和总结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方法,增加县级无线电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有力提升了县级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无线电监测水平。县级无线电监管工作初见成效。
在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两年拨付州市工信局专项用于县级无线电监管能力建设的项目经费超过1500万元,大大改善了县级无线电监管覆盖范围。在项目建设投入同期,县级工作人员在省和州(市)监测技术人员的指导培训下,迅速掌握了设备使用技巧,提高了利用便携式监测设备进行逼近查找违规发射源的工作水平。同时,为迅速提升县级工作人员实践操作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各类考试保障中,精密部署,精准调度,充分调动县级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经过近几年的技术积累,县级工作人员已在高考等重要考试保障中,发挥出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且,已能独立开展“黑广播”查找工作。11月27日,楚雄州元谋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联合公安、广电取缔了频率为89MHz的“黑广播”;12月11日,红河州弥勒市工信局联合当地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也在当地取缔了频率为90MHz的“黑广播”。
设置县级无线电专兼职人员,是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依法治省、贯彻《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继续加强对县级无线电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营造各县区良好的电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