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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3358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09-1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9-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134号)要求,为保障无线电安全,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精神,我省于2009年5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内开展了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完成了全省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执法活动的通知》,省无管办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办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专项执法工作。为促进工作的全面落实,我办结合年度工作计划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发文对专项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工作计划,责任要分解到人,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社会安全的高度,将专项行政执法活动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并与我省的年度工作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要求,各州市都成立了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加强宣传,要求把专项执法工作同《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无线电管理良好的法制氛围;四是围绕重点,严格执法。。重点对违法使用对讲机较多的地方,如小区物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商店、宾馆等,要逐一进行清理和检查;对流动性较强的车载电台等,要主动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在专项执法活动中多数州市都加强了与公安、工商、质监、旅游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取得了他们的配合和支持,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联合执法;五是充分发挥、调动县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作用。绝大多数州市按要求对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续签《云南省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加强了相关工作的指导,红河、文山、楚雄、大理、丽江、普洱等州市的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了对讲机清理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大半年的时间内,全省上下通过自检自查,重点检查,督促整改三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0月31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共近1500人次,出动车辆300余台次,共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450余家,清查违规使用(含执照到期)的对讲机6000多台,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800余份,查处各种违法案件40多起,查封设备260多台套,270多家单位按规定补办了设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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