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9913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4-04-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 |
企业投资项目(省级)核准(煤矿技改)
处室负责人:付爱明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企业投资项目(省级)核准(煤矿技改)
名 称 |
内 容 |
承办处室 基本信息 |
处室名称: 煤炭生产安全技改处 承 办 人: 谭智高 职 务: 副调研员 电 话: 63518087 业务范围: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进行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和单位,且企业和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规定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类别。 |
投诉、监督电话 |
0871-63512755、63512273 |
行政许可依据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51号)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办公地址 |
昆明市永安路37号省工信委办公楼408室 |
许可公告 网站地址 |
www.ynetc.gov.cn |
受理申请材料 的办法 |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 √ 有; 无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 √ 有; 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 √ 有; 无 |
行政许可 实施程序 |
(一)煤矿建设单位向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报州(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 (二)州(市)煤炭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省工信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 (三)省工信委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核准意见; (四)作出核准批复,送达煤矿建设单位。 |
申请需提交的 材料目录 |
(一)州(市)、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关于技改项目核准逐级请示的文件。 (二)省国土资源厅煤炭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土地使用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五)煤矿采矿许可证等“六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 |
许可相对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安全机构建全,安全管理人员配齐;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 (三)矿井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配备。 |
其他需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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