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1489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6-06-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公 告
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节水优先的根本方针,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和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2〕1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4〕71号),切实加强节水型企业创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节水能力和水平,经省工信委会同省水利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各州(市)推荐上报的钢铁、造纸、纺织染整、石油炼制4个行业企业进行评审,并经网上公示,评定节水型企业13户,现予以公告。
一、钢铁行业节水型企业
1.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
2.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呈钢钢铁有限公司
3.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
4.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
5.红河钢铁有限公司
6.鹤庆凌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7.大理大钢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二、造纸行业节水型企业
1.云南省江川恒昌造纸有限公司
2.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
3.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4.巍山县明兴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5.漾濞县宝隆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纺织染整行业节水型企业
大理滇西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四、石油炼制企业
我省目前没有规模以上石油炼制企业
全省各州(市)、有关行业协会要将节水型企业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构建节水型工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强化举措,积极引导和支持各工业行业企业开展用水效率对标达标,推动工业节水工作深入开展。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