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2294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6-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红河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撤销核准(审批)文件的复函
云煤技改〔2016〕217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去产能煤矿在建项目撤销核准(审批)文件的请示》(红政发〔2016〕24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州涉及省级核准(审批)的煤炭行业去产能建设项目1个,为建水县面甸煤矿,核准(审批)文件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建水县面甸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12〕1574号),要求提供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请示文件、原核准(审批)文件和煤矿企业退出承诺齐全。
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0号)精神、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与红河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产能退出标准的有关规定,属于在建项目的,原核准(审批)部门须撤销相关文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2016—8369号文件审批单,同意原由省发展改革委(含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原省计划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核准(审批)的煤矿项目,由省煤炭工业局撤销审批文件。
三、为依规开展红河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时完成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同意对建水县面甸煤矿核准(审批)文件云发改能源〔2012〕1574号文予以撤销。
附件:红河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省级部门撤销核准
(审批)文件汇总表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
附件: | |||||
红河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省级部门撤销核准(审批)文件汇总表 | |||||
序号 | 煤矿名称 | 能力(万吨/年) | 核准及审批文件 | 文号 | 备注 |
1 | 建水县面甸煤矿 | 9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建水县面甸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云发改能源〔2012〕15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