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4636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8-09-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31号)等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节能办公室)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部门,对各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昆明、楚雄2个州(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昭通、曲靖、玉溪、保山、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14个州(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昆明、楚雄2个州(市)予以通报表扬。
各州市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附件:2017年度各州(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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