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003-2019-00173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9-03-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转型升级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玉溪市工信局:
你单位报送的《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转型升级项目的请示》(玉工信〔201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7〕145号)等相关要求,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为搬迁改造转型升级项目。新建3500吨/天甘蔗制糖生产线和10.2万吨/年纸浆及生活用纸生产线,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10.16万吨标准煤(当量值)。
二、项目制糖和造纸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艺装备、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要求,采取的节能措施可行有效,准予通过。项目建成后,白砂糖单位产品能耗314.44千克标煤/吨,漂白化学非木浆单位产品能耗301.68千克标煤/吨,生活用纸单位产品能耗523.05千克标煤/吨。
3、请州市工信局加强对项目建设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在本意见书有效期内严格按照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项目竣工后若达不到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四、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或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而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本意见将自动撤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