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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60003-2019-00457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9-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告文章

关于对云南能投硅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万吨/年 有机硅单体及配套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南能投硅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对云南能投硅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申请,(项目代码2019-530328-26-03-025620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7〕145号)等相关要求,我对该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4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设施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21.91万吨标准煤(当量值)。

二、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技术可靠、布局合理,节能设计和主要用能设备选型符合相关要求,采取的节能措施可行有效,准予通过。

三、项目实施后,混合环体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12吨标准煤/吨。

四、该项目对本地“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有大影响,当地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督促帮助项目建设企业在本意见书有效期内严格按照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节能标准及项目节能报告要求,不予通过验收。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或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本意见将自动撤销。

 

 

 

                            省工业和信息化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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