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09000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关于开展开发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性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深入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19个片区工业废水未经评估即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问题整改工作,我厅于近期两次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关于开展开发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性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依据,于2025年1月19日前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泉咚,13908765273
邮箱:gxwyqc@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开发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性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