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333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9-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信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企业的通知
云南省工信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企业的通知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云工信〔2009〕387号 云南省工信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州、市经委、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9〕4号),已将我省列为2009年全国14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省份之一。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州、市经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文件要求,于
2009年8月2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具备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条件的回收企业材料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 许海云 电话(传真):0871—3334312 省财政厅企业处 李世伟 电话(传真):0871—3627682 附件:1.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请在本网站上,下载此文) 2.2009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项目”申请表 二OO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