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388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中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中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煤技〔2009〕59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中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51号)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技改项目核准、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等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等级,促进我省煤矿走上规范化建设、规模化生产的健康发展轨道。现对我省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为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需尽快编制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经批准的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可以作为21万吨/年及其以下煤矿改建、扩建及整合技改矿井初步设计的依据。各地必须对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中的改扩建、整合技改矿井进行认真清理,对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批复为21万吨/年及其以下煤矿,其地质勘探报告程度达不到矿井初步设计要求的,要建立档案,制定出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制及审查的时间表,尽快委托有煤炭资源勘探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煤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制内容按照《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云南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煤发〔2008〕104号)的要求执行。二、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由省工信委负责受理和组织审查,采用专家会审的形式,由省工信委员组织委托省工信委煤炭行业技术审查专家委员会,对符合审查条件的矿井生产地质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后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省工信委依据专家委员会审查意见,对矿井生产地质报告进行批复。三、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受理,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州(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关于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审查逐级请示的文件,主要内容为矿井在整合方案批复中的整合类型、矿区面积、整合技改规模等简要情况说明。(二)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或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三)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批复文件(复印件)。(四)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勘查单位须加附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材料。(五)勘查单位对基础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六)业主(投资人)对基础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初审意见书。(七)勘查任务来源文件(或合同)。(八)煤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成果等资料(原件、复印件)。(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材料。附件:云南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写规范(2009年版)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云南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写规范(2009年版)为积极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满足现有小型煤矿矿井整合技改及改扩建的要求,规范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编写内容与格式,特制定《云南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一、适用范围《规范》规范了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性质、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要求,应附图件、附表、附件,适用于我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编制。二、编制依据制定《规范》的主要依据:《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MT/T 1044—2007)《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MT/T XXX—2006)《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9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矿井水文地质规程》((84)煤生字第550号)《矿井地质规程》((84)煤生字第607号)三、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一)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性质是指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批准并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矿区范围的煤矿,因勘查程度不能满足矿井整合技改、改扩建设计需要,而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后提交的地质报告。(二)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用途可作为生产规模21万吨/年及其以下小型煤矿矿井整合技改或改扩建煤矿矿井生产管理的地质依据。四、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写的基本准则(一)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地质勘查资格。省外的勘查单位,须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手续,并告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勘查单位须与煤矿签订勘查合同,明确相关责任。(二)生产地质工作应以已有井巷工程实测、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图修测和矿井地质编录为主,必要时可布置适量的钻探或槽、硐探工程。(三)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工作所取得的资料和成果。应紧密结合煤炭资源开发、矿井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确保取全、取准可能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开采技术条件等地质资料。对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制过程中施工的各项工程,要求工程质量可靠,并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对各项资料和成果必须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结论性意见。(四)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做到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资源储量估算依据充分,参数选择合适,估算结果可靠;结论依据明确。(五)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以《云南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为基础,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对区域地质、有益矿产、工程质量评述章节可进行适当增减、取舍。五、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工作的技术要求(一)收集或实测矿井主要巷道及矿井上、下对照图,实测开采(或采空)范围,正确圈定采空或破坏区范围。(二)重点描述各类工程揭露的各种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三)重点查明煤矿占用、采(损)空消耗资源储量及保有资源储量及其变化情况。(四)工作结束前,应对各种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勘查单位对生产地质报告的第一性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五)主要地质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尽量利用矿井原控制点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各类地质现象和地形地物进行修补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进行实测。对开采(或采空)范围的测量工作,应采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正确圈定范围。2.、编录与采样测试工作对原有和新增探、采的井巷、槽探、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地质编录,查明矿井内可采煤层层数,研究煤层厚度变化等特征及其变化规律,控制煤层厚度及质量变化。收集或实测主要可采煤层大体重样资料。按采样规程要求进行采样,对主要可采煤层采取煤芯或煤层煤样并进行化学及工艺性能的测试分析;测试分析项目及要求参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中附录F中的要求执行;各类样品须送有资质单位化验,并进行内、外检。对与煤共、伴生其它有益矿产,亦应进行采样测试分析并做出评价。3、开采技术条件工作重点针对煤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开展工作。①水文地质收集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调查矿井地表水体状况及其对煤矿床充水的影响;调查、收集矿井及相邻矿井开采和采空区现状、实际最低开采标高、排水系统及防治水情况;观测对井巷充水的主要含水层(断层)、出水点位置、涌水方式极其涌水量,计算矿井单位面积、单位降深涌水量;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表水及地下水水量、水位进行观测;圈定老窑积水的范围和深度;详细收集矿井和相邻矿井历年的排水量(包括最大、最小)及当地的气象资料(降雨量资料应包括多年和极值资料,时间截止工作时段)。②工程地质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调查、收集邻近矿井和本矿开采系统,揭露各类工程地质岩组的工程地质特征及结构面的发育程度、组合关系以及对采矿的影响资料,选择矿井主要可采煤层的顶底板,采取代表性岩石力学样试验,定量评价顶底板岩石力学性质。收集矿井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工程地质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资料。低瓦斯矿井收集瓦斯涌出量资料,并进行涌出量预测。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收集矿井主采及已揭露的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煤的坚固性系数(f)、瓦斯放散初速度(△p)、煤层瓦斯压力(p)、衰减系数、透气性系数等参数资料。在没有进行测定和鉴定的情况下,应测定矿井主采及已揭露的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煤的坚固性系数(f)、瓦斯放散初速度(△p)、煤层瓦斯压力(p)、衰减系数、透气性系数等参数资料。应对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主采煤层及已揭露可采煤层进行瓦斯成份分带;有条件时对主采煤层应测定煤的孔隙率、渗透率及煤的等温吸附试验,并对突出危险进行分析预测。收集矿井地温资料;对主采及已揭露的可采煤层的煤的自燃倾向性资料及煤尘爆炸性资料,无资料时,应补测。③环境地质收集矿井所在区域地震的历史资料,评价环境地质现状,调查及预测煤炭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调查矿井所在区域环境地质、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调查开采以来有无矿难史,叙述矿井地下水和地表水开发利用状况和水质现状。依据地下水、地表水资源分布特征,预测矿井疏排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植被、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建议。叙述矿井产生的矸石、废水及其它有害、放射性物质的现状,分析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六)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名称统一为“云南省××县(市、区)××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报告附图的图式、图例、比例尺等,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七)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均应在报告的正文开头加附不超过400字的文字摘要,主要内容包括:煤矿(矿井)地理区位、所在矿区(井田)、面积、开采标高、勘查单位、现场工作时间、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勘查(调查)经费投入、地质矿产特征、基本认识及主要成果、主要结论及建议等。(八)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会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煤炭行业技术审查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出具评审备案证明。六、《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七、《规范》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云南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附件:云南省小型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目的和任务简述项目来源(有关文件、批复及文号)。投资人或矿山设计单位对勘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叙述该项目地质任务。第二节 位置交通矿井位置(行政区划、相对于矿井所在县城方位及平距),所在矿区(井田)位置,地理极值坐标,矿界范围、允许开采标高、面积(列3度带拐点直角坐标表),周边矿权设置情况(附矿界关系示意图)。简述经过矿井或邻近城镇(现有或拟建的)铁路、公路、水路等重要交通线以及距煤矿最近的车站、码头、机场的里程(运距),附交通位置图。第三节 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简述矿井地形地貌主要特征、类型、海拔高程和相对高差,主要河流及其流量、最高洪水位、最低侵蚀基准面;气候特征、气温变化、降雨量(两极值、平均值,旱、雨季)、蒸发量、相对湿度、主导风向、最大风速等。说明矿井所在区域基本地震烈度,概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情况;煤矿区内居民点、民族、重要建筑物的情况及区域经济发展概况。第四节 以往地质工作叙述煤矿发现及勘查工作简史,历次资源储量核实情况,历次提交的勘查报告及审批情况(审查单位、审批文号、评审资源储量及主要结论),资源储量是否已上矿产资源储量表(××××年),开发利用简况及与本报告的关系。第五节 本次工作情况叙述工作的起止时间、简要经过、完成各项工作量(附工作量统计表),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投入经费情况及投资来源。第二章 勘查工作及质量评述第一节 勘查方法及工程布置叙述勘查类型、采用基本手段、方法选择的依据,工程布置的原则,勘查基本线距、工程间距确定的依据。第二节 勘查工程质量评述一、测量工作叙述矿井控制测量的坐标系统,测量使用的作业依据、仪器、成果质量,附控制点展点图。地形测量作业依据,地形图等高距、高程和平面系统,对测量成果和测图质量进行评述。叙述工程测量点数、性质、类型,并对测量精度进行评价。二、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图修测叙述地形图比例尺、工作方法、填绘及修测地质界线条数、地质点数,对煤层露头线、构造线、地质界线的控制密度和质量,对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图的质量进行评述。三、山地工程叙述采用山地工程的种类、布置原则、施工规格,并对其质量、效果评述。四、对井巷工程实测及矿井地质编录的质量进行评述五、物探工作叙述采用方法(地面物、化探、地球物理测井),各种参数的选择、方法和效果、使用的物探仪器,资料处理和地质解释方法、原则、主要成果、质量评述。六、钻探工作1、叙述使用的工艺及设备、钻孔结构、封孔方法、效果检查。2、叙述可采见煤点点数及各级点所占百分率,煤芯、岩芯长度采取率,煤芯重量采取率,煤芯质量等。3、列表、评述钻探工程质量。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叙述钻孔简易水文观测情况和质量,地表水和地下水观测的方法。抽水试验孔的布置原则、止水和抽水试验使用的材料、设备、方法。评述所完成水文地质工程量及其质量。叙述完成的工程地质工作情况,包括在钻孔和坑道中所采取的岩石力学样、土样的数量和方法、涵盖的层位及质量保证措施。叙述完成的环境地质工作情况,包括原生地质灾害,因采矿而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井巷顶底板岩层的稳固性,松散岩类发生流砂的可能性。评述采取的煤层瓦斯样、煤尘爆炸性试验样、煤的自燃倾向样等的数量、质量是否达到评价要求,所采取水样的数量及其化验项目是否达到对矿区水环境状况评价的要求等。八、采样工作叙述各类样品的采取方法、规格、代表性、数量、质量。样品分析项目、测试工作资料数据及测试单位的资质情况的可靠性,内外检样的数量和质量。第三章 煤矿地质第一节 地层叙述矿井地层层序、时代、厚度、岩性、古生物化石组合等。第二节 构造详细叙述矿井的基本构造形态、地层产状及其变化,叙述矿井各种构造发育的一般规律,逐个叙述矿井主要褶曲和断层(包括边界断层)的基本特征、延展情况及控制程度,评价矿井构造复杂程度。第三节 岩浆岩叙述矿井岩浆岩的时代、种类、名称、产状、分布规律、与构造的关系,对煤层、煤质的影响,以及控制和研究程度。第四章 煤层第一节 含煤性叙述含煤地层时代、岩性、厚度(两极值、平均值),含煤层数、总厚、含煤系数。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层数、可采总厚、可采含煤系数。第二节 可采煤层叙述矿井范围内可采煤层的层位、间距、厚度(总厚度、可采厚度两极值、一般值或平均值)、结构(夹矸层数、岩性、厚度及变化)等方面的变化特点及原因分析。叙述各可采煤层的可采范围、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情况,评价可采煤层的稳定性。若煤矿可采煤层多时,则列表说明。第三节 岩煤层对比叙述矿井煤系地层(上覆地层)、煤层对比的标志、方法和依据,评价主采煤层的对比可靠程度。对于复煤层,还需叙述其分层对比的依据及其对比的可靠程度。单一煤层可酌情删减。第五章 煤质第一节 煤的物理性质和煤岩特征简述各可采煤层的物理性质、裂隙、结构和构造等。各可采煤层的显微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宏观煤岩成份、宏观煤岩类型。第二节 煤的化学性质及工艺性能简述各可采煤层原煤、浮煤的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各种硫、磷及其它元素含量等项目的分析成果,分析研究其在水平和垂向上的变化规律。对各可采煤层原煤灰份、硫、磷及其它有害元素,按照国家现行煤炭质量分级标准进行评价。插入煤质分析成果表(灰分、硫分等等值线图)。成果表中应列出各指标的两极值、平均值和样品数。叙述各可采煤层的发热量、粘结性(包括粘结指数、胶质层指数等),煤气化指标(包括:煤对二氧化碳的反应性、机械强度、热稳定性、灰熔点、灰粘度、结渣性等)、焦油率等(插入相应的图表)。第三节 煤的可选性叙述可选性试验成果,并按照现行《煤的可选性评价方法》(GB/T 16417—1996)进行评价。未进行可选性试验的要根据相邻生产矿井的资料进行类比评价。第四节 煤类和煤的工业用途对各可采煤层的煤质和煤类进行总体评价,对煤的工业用途和综合利用前景做出评价。第六章 水文地质第一节 区域水文地质概况简述区域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特征,突出对地下水、地质灾害起主导作用的降雨极值,煤矿井所处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位置。第二节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一、矿井水文地质特征阐述矿井直接充水含水层和间接充水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埋藏条件、分布范围及其变化,裂隙与岩溶的发育程度及分布规律,含水层的含水性、导水性、水位标高、水量、水质、水温、地下水埋藏类型、水力性质。确定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的依据与煤层之间的关系。阐述断层、裂隙破碎带的性质、富水性、导水性及对煤矿床充水的影响。阐述地下水、地表水的动态变化情况,地下水、地表水与大气降水之间的关系,特别与暴雨和长历时降雨的关系,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直接充水含水层的补给途径和部位。阐述地表水体汇水范围、汇水量、水位及变化,历年最高洪水位标高及最大流速,对矿床充水的影响。 叙述矿井及其外围老窑积水情况,详细阐述矿井和相邻矿井历史最大和最小涌水量,有无矿井突水淹没史及其损失情况,计算矿井单位面积、单位降深涌水量(m3/d•m2•m)。评价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程度。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结合相邻生产矿井水文地质特征和充水因素,对本矿井充水因素和类型进行分析评价。二、矿井涌水量计算根据矿井水文地质特征和充水因素分析,研究矿井涌水量与降雨量、汇水面积、采动面积与开采深度的关系,分析矿井充水因素和排泄条件。用两种以上方法(以比拟法为主)预算主要可采煤层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开采水平的矿井涌水量。叙述确定涌水量计算范围、原则、计算方法、公式选择和确定参数的依据,评述涌水量计算结果的可靠性。三、供水水源对矿井内或外围可供利用的地表、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做出评价。第七章 工程地质第一节 岩石工程地质特征叙述矿井工程地质岩组的分布状况。阐述各岩层,特别是软弱岩层的空间分布特征,岩性、厚度、物理力学和水理及其相应指标、岩石质量等级等。第二节 生产巷道岩石工程地质特征叙述生产巷道在穿凿岩层时的难易程度和稳定状况;巷道在通过断层破碎带和软弱层时是否有冒顶、坍塌、片帮或底板底鼓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巷道的支护方法、支护材料、支护间距、支护材料更换周期等。并叙述邻近生产矿井或废弃老窑的类似工程地质问题。第三节 矿井工程地质类型评价叙述矿井开拓方式,矿井目前的最低开采标高,矿井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工程地质问题和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效果。对邻近矿井亦应进行专项矿井工程地质资料的收集和评述。评价矿井围岩及井巷顶底板岩层稳固性,评价矿井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及类型。预测先期开采地段可能发生的工程地质问题及其部位,并提出防治建议。第八章 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第一节 瓦斯叙述本次工作中瓦斯工程和采样点的布置、完成工作量及其质量。叙述矿井内及相邻矿井有关瓦斯监测、瓦斯等级鉴定和瓦斯管理状况、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的事故的相关资料情况。叙述矿井内瓦斯成分、分带及其在平面上、剖面上的变化规律。低瓦斯矿井收集瓦斯涌出量资料,并进行涌出预测。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叙述矿井主采及已揭露的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煤的坚固性系数(f)、瓦斯放散初速度(△p)、煤层瓦斯压力(p)、衰减系数、滲透性系数等数据,并对其进行评价和分析。进行瓦斯成份分带;对突出危险进行分析预测。论述地质因素对瓦斯形成、聚集、运移的控制,评述瓦斯对未来煤矿井建设和安全生产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二节 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叙述本矿井煤尘爆炸性及煤的自燃倾向的测试成果。叙述矿井及邻近矿井的煤尘爆炸性及煤的自燃倾向的有关情况。评价矿井煤尘爆炸性及煤的自燃倾向性。第三节 地温叙述矿井的地温资料及测量情况。叙述矿井及邻近矿井的地温状况、恒温带深度与温度、地温梯度及其变化、高温区的分布与分级。结合矿井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对地温背景及其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并结合矿井与邻近矿井的有关资料进行评述。第一节 矿井环境地质特征在综合分析区域地质、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叙述矿井的环境地质基本特征,初步评价环境地质现状,预测煤炭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第二节 地震与矿井稳定性收集并叙述矿井及其所在区域地震活动历史、地震烈度、地形地貌条件及新构造运动特征,对矿井的稳定性做出评价。第三节 地质灾害叙述矿井范围内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现状地质灾害的分布及发育状况。对矿井开采中可能引起的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地表沉降和塌陷等地质灾害问题进行预测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第四节 矿区水环境叙述矿区地下水和地表水开发利用状况和水质现状。依据地下水、地表水资源分布特征,预测矿井疏排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植被、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建议。第五节 矿井有害物质叙述煤层和岩层中有害物质和有害元素分布特征,依据各种自然地质作用和采矿活动中煤矸石堆放、瓦斯排放、废水及其它有害、放射性物质等对地质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破坏程度。为抑制煤矿区生态恶化或改善煤矿区生态环境提出措施和建议。评价矿井的环境地质质量和类型。第十章 矿山开采第一节 开采情况叙述矿井建设开采历史、设计规模、实际生产能力、开采范围及采空区位置(范围)、占有(探明)资源量,开采、通风、排水方式、开拓系统、采矿方法、顶底板情况、巷道支护情况等及其在开采中遇到的其他情况等。第二节 矿井地质对矿井所揭露的岩层、断层、褶曲、构造裂隙、陷落柱、煤系中的岩浆岩等进行仔细观测和描述;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进行描述和观测。沿煤掘进的巷道内的煤层,根据煤层稳定程度,其观测点点间距一般在10—50m。注意观测煤层变薄、分岔、尖灭和遭受冲刷的情况。观测煤层的直接顶底板、伪顶、老顶等地质特征。简述对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情况。第三节 探采对比叙述通过矿井生产地质工作,对煤矿区地质构造情况新认识、新发现。开采前后煤层、煤质、煤厚等的变化情况,影响矿山开采的主要地质问题,对原勘查工作合理性及准确性做出评述。矿井资源/储量变化情况,历年采(损)量、工作面及矿井回采率。第十一章 资源/储量估算第一节 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及工业指标叙述估算资源/储量的煤层、计算边界、允许开采标高和面积。资源/储量估算的工业指标的确定依据。第二节 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及参数的确定根据煤层的赋存形态、产状及勘查工程布置方式等,叙述采用的估算方法和计算公式。叙述参与估算的块段面积、采用厚度、体重(视密度)、煤质等参数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叙述风氧化带确定的依据及条件。第三节 资源/储量类别确定和块段划分依据根据对煤层的控制程度、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评价结果,对所估算的资源/储量进行类别确定,说明各类别资源/储量的具体划分条件和依据。说明块段划分及确定依据原则,内插、外推点的确定原则。第四节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叙述各种类别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总资源/储量、各类资源/储量及所占的比例。估算结果以万吨为单位,不留小数。附分煤层、分水平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汇总表。第五节 资源/储量变动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叙述矿井整合前后资源/储量的核实及核实报告评审情况。消耗资源/储量:叙述煤矿开采所产生的开采量、正常损失量及非正常损失量(小煤窑破坏情况及其它)。煤矿占用量:矿井所在矿区(井田)若利用已批准的报告,则计算或统计出矿权范围内(外)已探明(占用)的资源/储量。资源/储量变化:以煤矿保有资源/储量为基础,叙述本次工作煤矿总资源/储量变化(增、减)情况并说明原因。叙述资源/储量估算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第十二章 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叙述矿井内煤层气赋存的基本特征,估算煤层气资源量,对其下一步工作的前景做出评价。简述矿井内其他有益矿产和稀散元素的赋存情况、层位、厚度、品位、赋存深度、实际达到的勘查程度、资源量估算方法及结果。评价矿井内品位达到工业要求的各种有益矿产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并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第十三章 结论简述本次工作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矿井及邻近区域的煤炭资源远景情况和条件,对煤矿开发生产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对是否可以作为小型煤矿矿井整合技改及改扩建设计的依据提出建议。一、附图1、综合图例册2、区域地质及水文地质图(可作插图)3、矿井地形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布置图4、地层综合柱状图(含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可分上覆地层及煤系地层单独作)5、工程及采样点分布图6、岩煤层对比图7、勘查线剖面图8、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9、钻孔综合柱状图1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剖面图11、钻孔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12、矿井涌水量估算图13、槽、硐、井巷等素描图14、煤矿(矿井)巷道平面布置图15、煤矿(矿井)井上、下对照图(以上图件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酌情合并、增减)二、附表1、控制测量、工程测量成果表2、煤岩鉴定、煤质分析化验测试汇总表3、钻孔简易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编录一览表4、钻孔抽水试验成果汇总表(包括现场抽水试验质量验收表)6、矿区地表水及泉点、生产矿井、老窑水水质分析综合成果汇总表7、煤及岩石物理力学试验成果汇总表8、地下水、地表水、矿坑水调查及动态观测成果表9、瓦斯、煤尘爆炸性及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表10、瓦斯含量、煤的坚固性系数(f)、瓦斯放散初速度(△p)、煤层瓦斯压力(p)、衰减系数、滲透性系数等参数的成果表11、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成果表12、资源储量估算及汇总表13、煤层综合成果表14、各种工程质量汇总表(以上附表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酌情合并、增减)三、附件1、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或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复印件)2、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文件(复印件)3、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勘查单位须加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材料4、勘查单位对基础资料真实性承诺书5、业主(投资人)对基础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初审意见书6、勘查任务来源文件(或合同)7、煤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成果等资料(先验原件之后再附复印件) 8、评审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