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10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3-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及做好2010年度创建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及做好2010年度创建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产业〔2010〕130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及做好2010年度创建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经委(工信委)、省级重点工业强县、有关工业园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制定了《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你们,并就做好2010年度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创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度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本地区申报示范基地的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专人负责,并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做好服务 创建示范基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包括转发有关文件,召开有关会议宣讲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求、解答疑难问题等。同时,要指导编制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产业发展规划和填写《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为申报单位做好服务。 三、严格审查、及时上报 2010年,我委将对审定的示范基地进行集中批复和授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后,签发上报文件,及时上报我委产业政策处。2010年度每个州(市)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本年度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10年3月底前为第一批,10底前为第二批。 四、做好情况跟踪和调查研究工作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本地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与申报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并认真调查研究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及时向我委提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殷照平 电话:0871-3513030 13116208453 李 琳 电话:0871-3512693(传真) 邮箱:yn3326261@126.com 附件:1.《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 2.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要求 3.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4.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参考大纲 二O一O年
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