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16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3-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装备〔2010〕83号各州、市经委(工信委)、信息产业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的要求,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于
2009年2月25日开始启动。为了做好云南省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项目申报重点 各地经委、信息产业办和有关企业根据《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的重点和领域,紧紧围绕工业发展和“两化融合”,精心组织筛选申报项目。二、 申报材料要求 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见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电子稿: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首先在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管理网站首页仔细阅读《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在网站上注册,填写有关注册信息。所提交的注册请求获得批准后,通过网站下载、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电子版,由我委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二) 纸质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站下载、填报申报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五份,用A4纸打印,送交我委装备工业处。三、申报程序 请各州、市经委(工信委)牵头负责此项工作,会同当地信息产业办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审核汇总后,联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属企业(集团)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申报。四、材料审查 我委将根据各州、市经委(工信委)、信息产业办及有关企业上报的项目,围绕工业发展和“两化”融合进行项目筛选,并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组织委内有关处室、专家对纸质稿的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正式文件统一报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电子稿与纸质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五、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3月17日下午17:30前(两稿同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六、 问题解答及联系方式: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向我委装备工业处咨询。联系人:刘蓉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3515549邮寄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工业处(650011) 附件: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O一O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