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43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4-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化肥农药水泥等企业稳定生产协调工作确保春耕备耕和水利建设需求的紧急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化肥农药水泥等企业稳定生产协调工作确保春耕备耕和水利建设需求的紧急通知 云工信原材〔2010〕230号各州市工信委(经委): 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城乡群众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也警示我们必须尽快解决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春耕生产工作现场会议和水利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春耕备耕和水利建设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水泥、钢材、水利设备等工业产品的需求,现就做好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协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协调指导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水泥、钢材、水利设备制造等生产企业的协调指导。一是协助企业落实有关财税扶持政策;二是帮助企业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化肥运输等价格优惠政策;三是协调做好农资产品产销和储备;四是协调建立抗旱保春耕及水利建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五是协调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落实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六是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稳定生产。二、全力保障原料供应 无烟块煤或粉煤是合成氨及氮肥生产企业的基本原料。长期以来,全省合成氨及氮肥生产企业的生产主要依靠曲靖富源无烟煤的有效保障。请曲靖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协调电煤生产的同时,把无烟煤生产纳入重点协调范围,优质优价平稳保障全省合成氨及氮肥企业的用煤需求。三、统筹协调电力需求 干旱造成水电发电量减少,全省用电偏紧的形势依然严峻。在优先保障“抗大旱、保民生、备春耕”用电的同时,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统筹协调当地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主要用于水利建设的水泥、钢材、水利设备制造等企业的用电需求,确保相关企业稳定生产,确保农业损失非农业补。四、优先保障省内市场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在会同农资部门积极做好农资产品储备、流通的同时,应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生产能力、产量、储备量等情况进行摸底,对春耕备耕和水利建设的需求情况全面掌握,随时保证“产得出、运得到、用得上”。各相关企业应从讲政治的高度,主动服从工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优质、优价、保量地优先保障省内春耕备耕和水利建设需求。需要在全省范围生产企业中调度农资或水泥等建材产品的州市,请提前报告省工信委予以统筹协调。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农资产品质量关系全年“小春损失大春补”和粮食生产目标,水泥等建材产品质量事关水利工程质量的百年大计。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生产企业都必须从“保民生”的高度认识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严格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从源头上堵塞影响产品质量的漏洞,确保优质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六、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和水泥等建材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主动配合农业、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和以次充好的水泥等建材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产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王宜国联系电话:0871-3515518二O一O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