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53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4-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的通知 云工信规划〔2010〕263号各州市工信委(经委),相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工业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工作,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工业发展的基本支撑。各州市工信委(经委)、相关工业园区和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方法,强化落实,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年内建成投产一批重点工业项目,推进一批在建重点工业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开工建设一批拟建项目,确保完成全省工业投资(不含电力)超过1000亿元、增长25%以上的目标任务。二、落实责任,明确进度计划和时限要求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0年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0〕19号)以及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抓好今年组织实施的“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即:省政府确定的23项重大工业建设项目(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重点联系协调的100项重点工业项目(附件2),各州市重点联系协调的200项重点工业项目(附件3)。请州市工信委(经委)报请州市人民政府,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重点联系协调的100项重点工业项目列入各州市的重大工业项目;对省政府和州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列入“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明确联系或分管领导,实行部门责任制,明确主办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进度和时限要求。三、强化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一)各州市工信委(经委)和工业园区要积极主动为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土地、环保、水利、电力和林业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对在建项目,要掌握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实施进度、资金落实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项目加快建设、早日完工;对新开工项目,要掌握项目开工时间、土地、环评、备案(核准)和年度投资计划等相关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拟建项目,要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用地、环评、产业政策、备案(核准)、资金筹措等,加大协调力度,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四、建立制度,适时督查协调(一)建立报告制度。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建设又好又快稳步推进,建立重点工业项目调度协调季报制度,各州市工信委(经委)和23个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在每季度末(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及12月20日前),将项目按23个重大工业建设项目、100个省重点工业项目、200个州市重点工业项目分类进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最新进展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二)适时督查协调。州市工信委(经委)和相关工业园区要适时组织对“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进行督查协调(省政府确定的23项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按照云政发〔2010〕19号文有关要求执行),在督查和协调工作中,要高效务实,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接待单位要注重实效,遵守政务接待有关规定。联 系 人:发展规划处 范涛 王兵电 话:3515572 13008687239 3513049 13608851485传 真:(0871)3513049电子邮箱:ynfzghc@sina.com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1.云南省2010年“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任务分解表(省政府确定的23项重大工业建设项目) 2.云南省2010年“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任务分解表(省工信委联系的100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 3.云南省2010年“212”工程重点工业项目任务分解表(州市200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