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54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服务承诺书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服务承诺书 740)this.width=740" align=absMiddle border=undefined>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我是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刘绍忠。我谨代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透明办公。把省工信委职能职责、审批事项、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全委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将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公开。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热情主动、文明履职、规范服务、认真负责、及时高效。 三、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将我委各类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向社会公告。按照服务承诺及时或提前办理各项许可事项,不能当场办理的,确保规定时限办结。 四、坚持廉洁勤政,维护群众利益。我委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项目都实行零收费。在行政服务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推诿扯皮、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故意刁难、不失职渎职、不损害群众利益。 五、健全内部管理,强化监督机制。我委将健全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反服务承诺受到群众投诉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本委自觉接受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71—3326738。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委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或云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