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55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5-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填报2009年电石及合成氨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填报2009年电石及合成氨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知 原材〔2010〕198号各州市经委(工信委),云天化集团、省煤化工集团: 我委已连续2年向社会通报黄磷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试点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省黄磷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为进一步推广经验,推进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高能耗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我委拟从2010年起,在继续通报黄磷企业消耗情况的同时,逐步对电石、合成氨、高钛渣、水泥、电解铝、铅锌、铁合金、工业硅等高能耗企业的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向社会通报。现就作好2009年电石及合成氨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各州市经委(工信委)、相关省属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电石及合成氨生产企业的填报、汇总和现场核查工作;云天化和省煤化工集团所属企业在上报集团公司汇总的同时,应抄送当地州市经委(工信委)。我委在汇总各州市及企业集团填报情况的基础上,对部分州市或企业实施抽查。二、如实填报。基础数据填报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下步政策措施的制订,涉及全行业及单个生产企业的利益,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并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数据采集时限为2009年1月1日0:00至12月31日24:00,各企业应按照填表说明全面采集、分析、计算相关数据,逐项填报。统计报表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下载。三、按时上报。各生产企业统计表应经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注明企业所在地、企业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手机)盖章后,于5月15日前上报当地州市经委(工信委)和集团公司。各州市经委(工信委)和集团公司汇总并签章后,会同各生产企业统计表于5月20日前一并上报省工信委。联系人: 原材料工业处 吴 刚; 电话0871-3518313; 传真0871-3518992; 邮箱:3518313@gmail.com。 附件:1、电石企业2009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合成氨企业2009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