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74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6-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吊销注销2009年整顿关闭小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吊销注销2009年整顿关闭小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云工信煤技〔2010〕427号各有关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2010年1月26日,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云南日报》(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第7版)上公告了《云南省2009年整顿关闭小煤矿名单》。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委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09年整顿关闭煤矿所持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茶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煤安监调查〔2009〕28号)要求,我委决定依法吊销镇雄县茶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茶山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依法注销已公告关闭的昆明市宜良县张家窑煤矿等58个煤矿所持有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二、各有关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核实公告关闭煤矿所持有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是否已全部收缴。还未收缴的,要及时收缴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三、请各有关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收缴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煤矿企业前置证照吊(注)销情况上报我委。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煤炭生产安全技改处电 话:0871-3518087 附件:云南省2009年整顿关闭小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