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3479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6-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告文章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门对200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门对200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云工信煤技〔2010〕478号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东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光明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 为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管理,逐步建立单位绩效评价制度,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门对200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委《关于开展云南省煤矿安全隐患配套资金项目跟踪检查的通知》(云工信煤技〔2010〕94号)要求,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做好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二、各有关单位须于
2010年6月18日下午5点前将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评价表及评价数据统计表上报我委煤炭生产安全技改处。逾期未上报者,视同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将暂停2010年该地区和企业配套资金的安排。三、我委将于2010年6月中下旬组织检查各州(市)和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门对200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 二O一O年六月九日(联系人及电话:赵博智 0871—351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