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4800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8-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紧做好白格堰塞湖险情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州、市工信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金安桥水电站:
2018年11月3日,西藏自治区江达县白格村境内金沙江右岸再次发生大规模山体滑坡,并形成堰塞湖。据水利部长江委分析,本次堰塞湖发生漫溃的可能性大,漫溃对我省金沙江沿线影响十分严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11月8日召开了会商视频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对相关应对工作进行了分工。这次险情可能涉及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电站。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堰塞湖险情,决不允许存在麻痹大意思想,要认真分析最困难情况下可能带来的危害,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将危害降到最低。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密切关注险情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各相关州、市工信委要督促相关电厂严格执行长江防总的《调度令》。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处置相关工作。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清查沿江1公里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存放及使用情况,并妥善处置。
三、相关水电站要严格执行长江防总的《调度令》。要结合这次险情,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要每天向州、市工信委或能源局(已建成电站报工信委,在建电站报能源局)报送入库流量、水库水位等相关信息。
四、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长江防总的要求做好相关水电站的运行调度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平稳运行。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