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003-2020-00042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20-0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关于发布全省主要消杀用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消杀物资保障工作,省工信厅组织各州市工信部门对消杀用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和加强协调服务,力促企业复工复产。截至2月18日,全省具有消杀用品生产资质且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有52户,已全部复工复产。为便于各地、有关医药流通企业等采购消杀用品用于疫情防控和促进市场合理流动,现将全省主要医用酒精(75%乙醇)、84消毒液和次氯酸钠生产企业名单进行通告。同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消毒剂使用指南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为便于各单位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各类消杀用品,现将其中的相关内容一并印发。
附件:1、全省主要消杀用品生产企业名单202002201807161660.xlsx
2、消毒剂使用指南202002201807348992.doc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