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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1280000009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丽江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130号)有关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评审认定和推荐工作。经申报单位(或产品)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遴选推荐上报了我省2021年度绿色制造推荐名单。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7号),明确了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现将我省2021年度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绿色工厂29家(其中国家级15家)、绿色设计产品17种(均为国家级),绿色园区1家(其中国家级1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的支持,做好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引导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

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应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公开渠道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鼓励按年度发布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列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参照以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列入国家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应于2022315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于今后每年115日前对上一年度、715日前对上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适时组织抽查检查。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属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予以除名;属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将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除名。对第三方机构的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经核实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评价机构,一段时间内我厅将不再采信该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联系人:

     电  0871-63518072

 附件:1.云南省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2.云南省2021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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