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50000029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规划〔2023〕142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关于征集储备202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导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强省决策部署,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前谋划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工作,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以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工信财审〔2023〕199号)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征集储备202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导向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方式
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工作依托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3.9.134/)开展,流程为:入库主体填报入库申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州(市)工信部门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复审—复审通过完成储备。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从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
二、储备对象
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对象共七类,其中“项目类”储备对象为拟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制造业集群”储备对象为拟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制造业集群;“优质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基地”储备对象为拟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
1.新建项目:聚焦《云南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的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对工业投资和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具有引导带动作用的制造业建设项目;配套重大产业项目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配套重点产业项目的物流补短板项目。
2.改扩建项目: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精深加工、上下游配套、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碳、服务型制造、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项目;制造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成果产业化、研发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能力建设。
申请入库项目须已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且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请入库:未在云南省境内注册及建设的;产能合规性存疑的;项目主体企业(单位)上年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包括申请入库前尚未完成整改)的,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与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定不相符的。
(二)制造业集群
参加2022年以来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并胜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绿色低碳集群。
(三)优质中小企业
已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且正常生产经营、创新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发展前景广,拟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
(四)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
拟申报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的企业。
(五)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拟申报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的企业。
(六)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服务平台
拟申报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服务平台)的企业或单位。
(七)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基地
拟申报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基地)的企业或单位。
三、入库材料
申请入库主体需准备并填报以下材料:
(一)入库主体基本信息(附件1,须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入库申请表(附件2-8,分类填报)
(三)申请项目类入库还需上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以及土地要件(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第(三)项为2024年申请专项资金项目的必备要件,其中,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须在储备阶段上传,其余要件如尚未取得,可先入库,待取得后及时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库预计于2023年7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全年开放,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筛选推荐工作,指导入库主体登录系统(http://220.163.9.134/)填报入库申请,并指导督促项目业主于每月末更新主体信息、项目进度等,及时上传补充支撑材料。
(二)为做实做细预算编制工作,尽早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效益,前瞻谋划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近期对相对成熟的储备项目进行遴选,形成2024年资金预算项目库。2024年资金支持项目将与预算项目库严格挂钩。请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8月1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入库申请及审核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类:发展规划处 段江 0871-63512102
中小企业处 张海涛 0871-63512824
制造业集群:发展规划处 王进 0871-63512975
优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处 张海涛 0871-63512824
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企业服务体系处 张潇丹 0871-63565381
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服务平台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基地:企业服务体系处 和临喜 0871-63565381
入库主体资金需求:财务审计处 周芯羽 0871-63513887
附件:1.入库主体基本信息
2.入库申请表(项目类)
3.入库申请表(制造业集群)
4.入库申请表(优质中小企业)
5.入库申请表(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
6.入库申请表(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7.入库申请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服务平台)
8.入库申请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基地)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