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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804000003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8-0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更好引导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为做好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我厅将《通知》(附件1)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基本条件等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工作中,要对企业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工作程序

(一)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申报要求,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申报材料(附件4),在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和审核筛选基础上,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7时前将工信部门正式申报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企一册)和汇总表(含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配网上登录帐号,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申报网址为www.id—center.org.cn)并下载打印申报材料,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汇总后于2023年8月28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饶昆靖、杨光

联系电话:0871—6351308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4.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5.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3-5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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