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07000003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技创〔2023〕172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3年9月在全省工信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贯彻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培训,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贡献力量。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把“质量月”活动与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动员、广泛发动,积极营造良好质量氛围。
二、组织实施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
践行“项目工作法”,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和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提高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质量标准品牌赋值,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项目所在州、市工信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认真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质量提升工作,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准确、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年底前要将项目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情况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大力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
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遴选一批省级质量标杆,推荐申报国家质量标杆。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质量标杆活动,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资源,分享先进质量管理和质量技术创新实践经验。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典型案例(纸质和电子版)、图片及视频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余平
电话:0871-63515791
电子邮箱:yngxwjcc@163.com
附件: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23〕20号)
(此件公开发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