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23000001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云工信装备〔2024〕101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组织我省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财政、交通运输、能源等相关部门,推荐适合的县域应用试点。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提升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优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二、应用试点以县(不含市辖区)为主体自愿申报,每个州市不超过2个,请积极按要求编制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经申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对申报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遴选,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第一批4个试点县报送国家部委。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5月7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7份)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孟 嘉0871-63518119
省财政厅:宋超0871-63622830
省交通运输厅:张喜双 0871-65305719
省能源局:罗文骏0871-64885563
附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