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8160000019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运行〔2022〕203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修改《云南省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计划》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云南省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计划》(云工信运行〔2021〕302号)部分内容作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三、重点工作(一)加快项目投产纳规”中“建立工业重点项目清单和推进台账”的表述修改为“建立项目推进台账”。
二、删除“三、重点工作(二)加快推动规模以下企业‘小升规’”中“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省级部门、州市、县三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加大对‘小升规’重点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专项资金申报优先考虑‘小升规’重点企业及新升规企业”的内容;将“将每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至2000万元临近入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左右的高成长科技型制造企业作为‘小升规’重点培育对象”的表述修改为“将临近入规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制造企业作为‘小升规’培育对象”。
三、删除“三、重点工作(三)稳住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退规’”中的“力争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每年退库数量控制在50户以内”的内容。
四、将“四、保障措施(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中的“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及各类产业项目资金,要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适度倾斜。”删除,修改为:“支持企业‘入规’后持续发展”。
五、将“四、保障措施(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中的“推动政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针对新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创新还款方式。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担保费率。”修改为:“加大政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小升规’培育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删除“重点支持新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内容。
六、将“四、保障措施(四)加大税费支持力度”中“积极帮助‘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账建制”修改为“积极帮助‘小升规’培育企业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账建制”。
七、将“四、保障措施(五)健全服务机制”中“向‘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提供针对性、特色化服务”修改为“向‘小升规’培育企业提供针对性、特色化服务”;将“支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活动”修改为“支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小升规’培育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活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