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4511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8-05-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经委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云南省经委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云经产业〔2004〕3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办法(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报及认定
第三章园区管理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本省重点工业园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快重点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 》( 云发[2003]21号)(以下简称《决定》)、《云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云政发[2004]8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包括符合《规划纲要》总体规划要求,以工业企业 为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明确的区域界限,享受《决定》已明确的优惠政策, 对促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具有明显示范和辐射功能的工业经济集 聚区域。 第三条 重点工业园区应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以园招商、以商建 园”的方式,促 进优势资源和资金向园区集中,引导国内外优势资金、技术和人才向重点工业园区汇集,推 动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进入园区,实现产业、企业集群发展,成为我省新型工业化先行示范区和推进重点产业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基地。 第四条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负责全省重点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
第二章申报及认定 第五条 申报对象主要指《决定》、《规划纲要》已明确拟建的30个重点工 业园区,及其他达到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标准的备选工业园区。第六条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申报的基本条件为: (一)具有科学的重点工业园区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二)园区规划面积不低于4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基本实现“五通一平”(通路、通 电、通(供排)水、通讯、排污和土地平整),且所处位置交通便利,通信便捷,区位优势明 显,建设条件好。 (三)园区规划内产业以工业为主,主导产业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产业成长性好,聚集度高,产业链长。 (四)规划进入园区的龙头企业科技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并且有较强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 作技术支撑,以满足园区建设对科技人员的需求。 (五)已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等。 (六)园区规划内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第七条 重点工业园区的申报程序是: (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所在市(县)经贸委(或经贸局)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申报书、园 区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申请经市(县)经贸委(或经贸局)初审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各地州市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进行推荐并附各地州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后报省经委。 (三)省经委会同省级相关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筛选、评审。 第八条 重点工业园区的申报材料是: (一)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申报书(见附件1); (二)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见附件2); (四)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方案(见附件3); (五)有关配套材料,包括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等。第九条 由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申报基本条 件进行论证和评 审,通过评审的园区由省经委报省政府认定,授予“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单位”,列入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计划,并签订计划任务书,作为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第十条 由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制定《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园区建 设与运行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考评和验收,通过验收的园区报省政府审定,授予“云南省重 点工业园区”并正式挂牌。 第十一条 园区实行竞争机制下的动态管理。由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制定《云 南省重点工业园 区考核标准及办法》,对重点工业园区进行定期考核(两年一次)。经考核,对各项工作成绩优秀的重点工业园区,将给予表彰。对管理不善、发展缓慢的工业园区,将责令其限期整顿 ;经整顿无效的,将报请省政府取消其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的资格。 2 第三章园区管理第十二条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性重点工业园区总体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及专项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组织实施省有关鼓励重点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推动和指导重点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改革; (四)对全省重点工业园区进行协调指导; (五)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经济合作与交流; (六)受理和承办重点工业园区的申报、认定工作。 第十三条 省发展与改革、财政、金融、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环保、公 安、海关、检验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对园区的服务指导或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所在地州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把握重点工业园区的发展方向,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工业园区的有关政策,制定 促进园区快速、健康发展的地方性扶植政策; (二)制定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园区综合改革,对园区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三)建立有利于发展的园区管理体制,协调和动员各有关部门支持园区的建设。 第十五条 重点工业园区所在地经贸委(局)对当地重点工业园区进行以下管理: (一)对重点工业园区发展方向、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 (二)参与工业园区的决策和领导; (三)协助园区引进人才和项目; (四)办理新建重点工业园区的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应当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 建立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园区内部设立管理委 员会,作为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投资与项目管理。 (一)工业园区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纲要》的发展要求,并与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 1、鼓励重点工业园区引进以下企事业和项目: (1)从事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鼓励发展的烟草及配套、能源、医药、冶金、信息、 建材、化工、机械制造、农特产品加工、造纸10个重点产业有关的产品、项目或企业,及其他我省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及项目;从事与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关的产品、项目或企业。 (2)从事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工艺和技术属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产品或项目;从事高新技术以及科学技术事业; (3)从事以进出口产品为主的企业; (4)鼓励园区引进能源、交通、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5)从事以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业服务、旅游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二)重点工业园区不得兴办和引进下列项目: 1、国家和省明令淘汰落后的产品、工艺和生产能力; 2、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产品和生产能力。 (三)鼓励和引导集体、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异地改造、兼并或资产重组等方式进入园区,对园 内的企业享受当地重点企业的优惠政策。 (四)入园重大项目的审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园区项目推行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必须在落实资本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建设。根 据园区建设的特点,资本金比例为20%及其以上。 第十八条 土地开发与建设管理。 (一)园区土地必须纳入所在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供应。 (二)园区土地利用及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兴建采取下列形式: 1、由园区兴建或与当地有关部门共同兴建; 2、投资者与园区及其企业合资或合作兴建; 3、投资者成片开发。 (三)园区建设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切实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鼓励重点工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实施清洁生产,促进重点工业园区成为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典范。 (四)要充分发挥园区在水、电、道路、通讯、环境治理等相关公共辅助设施的联建共享 作用,严格控制在重点工业园区内建设职工住宅、办公楼等非生产性建筑。除必需的公用设施外,对办公用房、集体宿舍等须按建设规模、行业特点及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核定。 (五)园区要实施品牌战略。要加强对名、优、特、新产品的扶持,制定有利于产品发展的政策,园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检测和技术开发中心。园区主体建筑上 一般要求设置代表园区品牌、特色的标识。 第十九条 园区服务体系建设。 (一)重点工业园区应当办好创业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可建立金融、外贸、法律、保险、 审计、会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计算、测试。信息咨询、人才交流与培训等支撑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业园区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建立风险投资、证券交易、产权交易、资金融通 、物资、技术、人才市场,租赁公司,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市场机制。 (三)重点工业园区应当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贸易、投资、标准、保险、产品进出口等业务体系。
2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附: ( 1、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申报书(样表);
2、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样本);
3、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方案(样本)。
附件1:
编号: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申报书
( 园区名称: (
申报单位: ( )
(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编制
年月日 )
填写说明
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报。
二、编号由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编一填写。
三、本申报书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本申报书按 4纸打印。
五、本申报书一式20份。
(!
2*2, 7 ,
园区名称 3
园区建设地点
2*2, 7 , 8, 6 ,
园区建设时间 原批准单位
管理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2*2, 7 , 14, 5,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2, 7 ,
园区网址
2*2, 7 , 3, 5, 6, 5,
园区负责人 职称/职务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传真 -
园区联系人 职称/职务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传真 -
17,
*2 一、园区主导产业;
)
(!
43,
*2 二、园区现状(园区规模、企业状况、效益情况、主要建设成果、示范带动作用等) (可另附纸加以说明);
)
(!
43,
*2 三、申报理由: 10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22,
*2 四、园区所在地县(区)经贸委(或经贸局)初审意见: 8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电话:传真: - :
21,
*2 五、园区所在地县(区)政府意见 7*2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电话:传真: - :
)
(!
25,
*2 六、各地州市经贸(经)委推荐意见: 10*2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电话:传真: - :
18,
*2 七、各地州市政府意见 7*2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
附件2:
编号: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 )
(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编制年月日 )
一、填写内容 1、总体规划提要 2、园区概况 3、园区建设的必要性 4、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5、园区的布局、功能与发展重点 6、园区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7、园区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 8、园区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 9、结论与建议 10、有关附件(必要的图、表及文件等)二、编写说明 1、按要求准确、如实编写。 2、编号由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统一填写。 3、本规划按 4纸打印。 4、本规划一式20份。
附件3:
编号:
3 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方案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编制年 月 日
一、编写内容 1、实施方案提要 2、 目的意义 3、建设现状与工作基础 4、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5、总体任务、考核目标、布局与进度安排 6、各功能区的任务、考核目标与进度安排 7、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与保障措施 8、投资总预算、年度预算与资金筹措 9、效益与风险分析 10、专家评估意见 11、各地州市经委(经贸局)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二、编写说明 1、按要求准确、如实编写。 2、编号由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统一填写。 3、本方案按 4纸打印。 4、本方案一式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