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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4518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08-05-0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电局、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盐业管理办公室、盐务局(盐业公司):
    2008年5月15日是我国第15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为“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行动方案》,利用“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契机,广泛、深入地宣传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决定在全国开展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防治碘缺乏病工作
    我国防治碘缺乏病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2007年《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中期评估显示,我国还有8个省(区)处于未实现或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一方面有些地区原盐储量大、产地分布广,群众受“买不起”或“买不到”碘盐的困扰,另一方面群众防病意识淡薄,普遍采挖和购买廉价非碘盐,使得普及碘盐工作十分艰难。局部地区已查证有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人,成为当地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必须深入、持久地宣传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唤起全社会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视。
    二、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宣传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大力开展宣传促进活动。
    要突出“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主题,积极宣传普及碘盐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性,深入基层、突出重点,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和一些原盐产区。让更多的人认识碘缺乏病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广泛动员群众共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同做好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现场咨询、真假碘盐鉴别、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及碘缺乏病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可及性。
    为配合本次主题宣传活动,我们将印制“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海报,连同制作的《千万别买非碘盐》宣传动画片分发到各省(区、市);在中央电视台的多个频道连续播出电视公益广告;在中央电视台新闻栏目插播防治碘缺乏病的宣传信息;通过《健康时空》栏目,播出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科普节目;通过《健康报》系统宣传防治碘缺乏病知识,介绍我国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的进展和对策措施等。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并于5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分别报送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室)。

    附件: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一、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
    二、坚持食用碘盐,预防出生缺陷!
    三、坚持食用碘盐,提高人口素质!
    四、防治碘缺乏病,保护母婴健康!
    五、食用碘盐是最好的补碘方式!
    六、抵制非碘盐,保护群众健康!
    七、净化食盐市场,保护群众利益! 
    八、扶贫先增智,增智先补碘!
    九、食用加碘盐,预防脑残疾!
    十、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十一、缺碘影响孩子智力发育!
    十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食用碘盐,奠基健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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