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ynsgxw-1-4552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09-02-1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及2009年补贴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经委、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财政部、商务部2007年第16号公告》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建〔2008〕1006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及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补贴资金发放时间:2009年2月10日始至2009年3月13日止。3月13日前尚未发放的补贴资金暂时冻结,具体处理办法按财政部、商务部有关通知办理。


2009年3月13日

后未发放的《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一律作废,各地应于2009年3月底以前上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统一销毁,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确保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规定对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二OO八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一)、《二OO八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工作档案》(附表二),并将上述材料于2009年3月16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一份。


二、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工作


请各州(市)经委、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商务部2008第10号公告规定的车辆补贴范围及标准,对本地区2008年汽车报废、拆解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填写《二OO九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三),并形成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含补贴车辆总数及所需资金),于2009年3月底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处  许海云


电  话:(0871)3334312


传  真:(0871)3334312


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  和文星


电  话:(0871)3627682


传  真:(0871)3627682


 

附件:1.二OO八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情况统计表

      2.二OO八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工作档案

      3.二OO九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