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4559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9-03-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信息办、各开发区及项目申报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2009年3月23日开始启动。为了组织好云南省电子信息企业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严格按照《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见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规定的申报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浮夸。
三、 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首先在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管理网站首页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在网站上注册,填写有关注册信息。所提交的注册请求获得批准后,通过网站下载、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由我委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2、纸质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站下载、填报申报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送交我办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处。
我委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组织专家对纸质稿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排名,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正式文件统一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电子稿与纸质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4月15日(两稿同时截止)。
五、问题解答及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向我委咨询。
联系人:刘蓉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3613972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处
邮寄地址:昆明市如安街9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处(650031)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