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4628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9-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公告(2009年第5号)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规定,经我委初审,国家发改委终审,现将审定合格的云南省后所煤矿电厂、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申报资源综合利用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09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25日。在公告期内如无异议,认定生效。
联系电话:0871-3518072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产品(工艺) |
利用资源 |
备注 |
1 |
云南省后所煤矿电厂 |
2×12MW |
煤矸石、劣质煤 |
继续认定 |
2 |
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
2×12MW |
生活垃圾 |
新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