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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4644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0-0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经济指标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园区〔2010〕14号






 

各州市经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随着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地位日趋凸显,做好工业园区经济指标统计上报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为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2009年全省工业园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经济指标统计上报工作,及时掌控园区经济动态,现就工业园区经济指标统计上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上报范围


全省所有工业园区,即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州(市)以及县(市、区)已启动建设的工业园区。


二、上报内容


报送内容主要是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经济建设情况,具体内容见《云南省工业园区×年1-×季度经济指标汇总表》(附件1)。各园区务必按要求上报反映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指标,不得超越园区范围。


三、上报时间及方式


各工业园区按季度报送《云南省工业园区×年1-×季度经济指标汇总表》,每季度最初月的5日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州(市)经委报送。各州(市)经委负责按时督促收集各园区报送的电子文档,收齐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


四、其它要求


(一)工业园区经济指标报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州(市)经委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确保工业园区信息及时、畅通报送。


(二)各州(市)经委要根据本州(市)园区的建设情况,尽快明确报送经济指标的园区名单,并负责落实填写本州(市)各园区报送经济指标的专人名单(见附件2)于

2010年1月20日前

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


(三)目前,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已报送了2009年的经济指标,但各州(市)、县((市、区)工业园区2009年的经济指标并未报齐,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相关情况并不掌握。因此,请各州(市)经委务必于

2010年1月20日前

将本州(市)、县((市、区)工业园区2009年的经济指标收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


联系人:工业园区处  张 凤  魏 冬


联系电话(传真):0871-3512593,3512884


电子邮箱:gxwyqc@126.com


 

附件:1、云南省工业园区×年1-×季度经济指标汇总表


      2、 ×州(市)各工业园区报送经济指标专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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