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4841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6-05-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经委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经人教〔2006〕97号
云南省经委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人事(劳动)局、经委(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委、办、厅、局,省属大型企业人事(职改)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专〔2006〕1号)精神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程、经济系列评审工作实际,现将2006年度评审计划及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会评审工作,按照云人[2004]38号、云人专〔2006〕1号文件精神和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由申报单位按有关规定直接向承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送材料。
评委(库)会组建程序符合云职改字〔1992〕第05号、云人〔2004〕38号文件规定的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库)会,按自定计划组织评审工作,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单位无条件组建评委会或符合工程师申报条件的时间与主管单位评委(库)会评审时间相隔较长的工程专业人员,可直接向“云南省经委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会”申报评审。评委会将于7月份召开,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2日至6月22日。
二、经济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会定于9月份召开,请按下列要求认真组织材料报送工作。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的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当地经委(经贸委)推荐上报。
2、《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一式一份,考核时间履职满5年,至2005年12月31日止。
3、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参加2006年考试者,在报送材料期间未拿到成绩通知前,可先出据准考证复印件,但在评委会召开前二周内须补送合格证,逾期不补者,不能参加评审)。
4、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考试严格按云人专〔2004〕8文件执行。
5、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一式一份(主管部门需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6、须提交公开发表的经济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一篇,一式三份,其他有关论文篇数不限,各一式一份。
(二)注意事项
1、年龄超过40岁,申报条件符合省人事厅、省经贸委下发的《云南省经济专业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专业职务试行意见》(云人职发〔1996〕100号)规定者,按破格程序申报,履职考核必须确定为优秀等次,外语考试成绩需合格。
2、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的成果,单位须出据量化人成果名次的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7月16日至8月16日,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封面贴送评材料一览表)须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0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一并报送。
4、未尽事宜,请与省经委人教处(职改办)联系。
联系电话:0871—3334654
联系人:游中州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200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附件一.doc
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名册.xls
二00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