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4867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7-03-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乡企〔2007〕14号 关于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各州市经济委员会、乡镇企业局:
为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和各类企业的优势与作用,大力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开展乡镇企业与村(组)结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和各类企业与村(组) 开展结对活动,发挥乡镇企业和各类企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渠道,也是乡镇企业和各类企业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加快增长方式转变与结构优化调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民素质提高,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二、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重点,以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为载体,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和各类企业在吸纳农民就业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独特优势与作用,形成“以企带村、以村促企、以工建农、互利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和村(组)为主体。开展结对活动,政府应积极引导,发挥规划、协调和组织管理的作用,企业、村(组)按自主自愿原则,以共同发展为目标,以产业链接为纽带。
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规划企村发展目标,制定企村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案和计划。先易后难,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批启动,分步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企业和村(组)的意愿,注意激发和保护企业、村(组)的创新热情,鼓励和支持企村从实际出发,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省1000户企业结对1000个村(组)。通过企村结对活动的开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左右,农村工业化进程加快,50%参与结对的企业与村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参与企村结对的村实现户均1人非农产业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非农产业收入的比重达50%以上;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三、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形式
(一)引导农村发展特色经济,企村合作发展优势产业
企业和农村优势互补,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培育壮大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加快开发农村资源,特别是以农产品等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结对村(组)巩固扩大原料基地建设,不断提升产业层次,拓展市场空间,增加农民收入。
(二)发挥骨干企业龙头作用,以工业化促进农业产业化
企业与村(组)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公司带基地联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依托优势产业,密切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合作,通过拉长加宽产业链,巩固和提高产业发展规模与水平,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和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效益和农民收益。
(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企村共谋发展
充分发挥企业在信息、人才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联结城乡的纽带作用,协助结对村(组)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村情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培训、村庄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开发项目,按经营企业的理念谋划和运作重大发展项目,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四)参与村庄整治建设,企村共建新型农村社区
按照村容整洁的要求,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积极参与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土地、宅基地的整理开发,促进村庄功能分区和集聚建设,与结对村共建宜居宜业的农村新社区。
(五)开辟新岗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定点转移劳动力
企业在努力扩大就业岗位,定点定向开展技能培训,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同时,应发挥优势,培养和带动当地能人创办企业,开辟新岗位,扩大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多就业。
(六)积极开展捐助,企村共建农村公共事业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捐助,志愿捐钱捐物参与农村学校、道路、饮水等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四、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企村结对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乡镇企业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务求抓出成效。
2007年是开展企村结对活动的第一年,各州市乡企局应根据省明确的工作目标,以不小于总目标任务数的30%安排当年计划,采取由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落实结对企业和村(组)。明确企村结对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目标、责任人,制定考核办法,一个结对周期应不少于3年,建立企村结对档案,扎实稳步地推进企村结对活动。
明确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企村结对活动的工作职责,建立省规划指导、州市督促协调、县组织实施、企村共同推进的“结对”工作格局。对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半年小结和报告制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措施。各州市于每年7月10日前,次年2月10日前,将半年和年度总结及年度计划和结对名单上报省乡镇企业局。
(二)落实政策,形成合力
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开展企村结对活动创造条件。对参加企村结对,为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符合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在扶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三)典型示范,扩大宣传
充分利用舆论媒体,采取集中报道、专题报道和连续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热情,引导回报家乡的愿望,强化反哺“三农”的责任。
(四)构筑平台,强化服务
各级乡镇企业职能部门要切实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要热心牵线搭桥,不断拓展企村结对的渠道。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结对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服务,把开展企村结对,推进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