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3200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7-06-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137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公开
黄云鹍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玉溪市工业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委主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协办。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玉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的资金扶持力度以及对企业自建的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厂房给予补助问题
近年来,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园区规划、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建设等相关工作。根据玉溪市工业园区发展状况,省工信委加大对玉溪工业园区扶持力度,2014年安排标准厂房项目5个51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6个2000万元。2015年安排基础设施项目4个1800万元。按照2016年深化财政预算改革以及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的要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补助资金以因素分配法为主下达到各州市,由各州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资金的实际确定具体扶持项目,在体现信息对称和权责对等的同时,也便于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选择主导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玉溪市工信委2016年自主安排园区标准厂房项目1项11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8项910万元,共计1020万元。
目前,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补助资金的安排执行以因素分配法为主下达各州市,由各州市选择合适的项目上报省工信委备案后,由各州市自行安排的政策。我委将继续关注和支持玉溪市工业园区的发展,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二、关于在土地和林地指标上,向园区项目倾斜问题
(一)关于土地指标问题
2016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综合考虑至2020年生态退耕、城镇村及工业建设、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合理安排下达各州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目前,全省正在高效有序、全面推进州(市)和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在调整完善时与“十三五”规划及各行各业规划充分衔接,将至2020年的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布局。请玉溪市及华宁县认真测算至2020年工业园区所需的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考虑,纳入正在开展的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保障用地需求。
(二)关于林地指标问题
2010年以来,国家实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年均下达我省定额6000公顷左右,但我省每年占用征收林地的实际需求约为2万公顷,全省林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尽管如此,自2014年以来,省林业厅积极支持玉溪市工业园区建设,先后审批工业园区使用林地项目13件、面积200公顷。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林地定额5063公顷,目前已全部分解下达各州市,由各州市政府统筹使用。省林业厅在下达玉溪市林地定额时,已充分考虑到玉溪市工业园区使用林地需求并作了适当倾斜。下一步,林业厅将继续关注和支持玉溪市工业园区发展,积极做好园区涉林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三、关于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对玉溪的其他工业园区给予“园保贷”支持问题
据省金融办的了解,易门工业园区在全省首家开展“园保贷”取得积极成果。“园保贷”模式,由财政和园区出资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增信,银行对园区实施集群授信,对于帮助园区中小企业解决抵押难、增信难、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值得推广。“园保贷”业务需要园区、银行(担保)、政府合力推动。玉溪市在辖内园区推广“园保贷”,需要在园区、当地政府做好配套服务的同时,积极协调有意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这其中,争取实力雄厚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参与,落实有效担保、消除银行顾虑尤为关键。由于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的主管部门为省财政厅,建议玉溪市加强与省财政厅、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的汇报沟通、对接磋商,争取进一步支持。关于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如有需要,省金融办将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非常感谢您们对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衷心的希望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7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 陈杨 0871—63513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