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4892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8-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关于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010005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010005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0100053号《关于完善滇中城市群工业园区污水防治设施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委办理,现结合会办单位反馈意见,具体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共有131个园区,其中省级以上园区70个(含7个国家级),在园区建设初期,由于云南园区建设和发展起步晚、发展慢、总量小的原因,处于抓项目引进形成经济增长点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少的状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省存在的“70个省级以上园区中57个未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及国家《水十条》要求,及时下发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园区涉及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工信园区〔2016〕689号),全力抓补“短板”工作,截至2018年4月15日,70个省级园区中,已经建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46家,在建的有24家。其中,滇中城市群省级工业园区39个,建成27个,在建12个。12个在建的园区中,预计按要求能在8月31日建成的10家,目前处于前期工作难以在8月31日完成的有2家(分别是:易门、禄丰工业园区)。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整改。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省存在的70个省级以上园区中57个未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问题,以及国家《水十条》2017年底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及时明确责任、狠抓整改工作。先后下发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园区涉及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工信园区〔2016〕689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的通知》(云工信园区〔2017〕535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落实国家《水十条》情况的通报》(云工信园区〔2017〕569号),加大了督导整改力度、提出了8月31日前建成等明确要求。
(二)定期会商,适时跟踪抓督导。按照2017年12月23日宗国英常务副省长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任务完成情况的函》(环办水体〔2017〕2008号)上“请省环保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立即对未完成任务的集聚区进行处置”的批示要求,我委会同省环境保护厅于1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定期会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省工信委副主任浦丽合、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天喜联合主持的推进工作会,先后进行了5次会商、1次座谈培训会、1次视频会,4月25日我委会同环保厅召开了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视频会。二是半月一调度制度。调整我委过去每月报送进展情况调整为半月一调度,适时跟踪督导各园区整改工作进度。三是现场督导制度。1月8日至17日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对13个州(市)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进行了全覆盖现场检查督导,3月份对部分进展缓慢的园区进行了现场再督查。四是项目限批预警制度。经与省环保厅会商决定,省环保厅下发了对30个园区的项目限批预警通知。五是资金扶持制度。今明两年内,省工信委将园区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列入资金扶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整改进度。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字光照 0871-6351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