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003-2019-00199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9-06-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关于人大云南省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JY100013020192号建议的答复
马美萍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华宁工业园区盘溪片区列为云南省化工产业基地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依托资源比较优势,玉溪市已发展为云南基础磷化工原料主要生产地之一,全市黄磷产量占全省近30%,形成了华宁、澄江和江川3个磷化工产业相对集中区。
二、为推动全市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玉溪市拟通过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把华宁建成全市磷化工产业聚集区,编制了《玉溪市水电磷一体化华宁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正在开展《玉溪绿色化工园区发展实施方案》专题研究。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牵头开展全省首批化工园(片)区确认工作,结合工业园区“瘦身强体”、规划修编要求,将积极确认并规划建设一批化工园(片)区作为化工企业搬迁入园的承接载体,以解决云南省没有明确的化工园区,相关工业园区在专业化、规范化等方面尚有差距的问题。华宁工业园区盘溪片区在前期向我厅上报了“化工企业聚集区”确认申请,现已进入专家评审范围,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的化工园(片)区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确认发布。建议盘溪片区积极开展多规合一等基础工作,完善规划环评、安评等手续,并按化工园区的规范标准要求加强园区建设管理。
四、根据《云南省化学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7〕17号)要求,玉溪市在推进磷化工产业布局调整、转型发展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黄磷、磷铵等行业新增产能,限制新建以磷矿资源采选为依托的单一湿法商品磷酸、高浓度磷复肥以及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项目,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
五、关于用电政策方面,我省积极支持企业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2016-2018年,随着我省市场化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用户购电平均成交价分别降为每千瓦时0.313、0.0345、0.342元,较目录电价分别降低0.153、0.108、0.116元,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大幅降低。建议华宁县磷化工用电企业通过与发电企业双边交易等市场化方式降低用电价格,增加丰水期低价富余水电消纳,最大幅度降低用电成本;按照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目录销售电价,35-110千伏大工业用电丰水期谷时段电价为0.1885元/每千瓦时,如控制基本电费、再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丰水期谷时段到户用电价格为0.328元/每千瓦时。建议暂不具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条件的磷化工企业可调峰生产,合理降低企业用电价格。
在今后工作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一如既往支持玉溪磷化工产业和园区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做好协调服务。请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云南磷化工产业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