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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60003-2019-00406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9-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2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邵丽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富宁绿色水电铝一体化项目的支持和投入力度的建议》提案,已交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列为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工业园区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6)文件精神,申报省级工业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规划范围明确。工业园区规划要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四至范围及其坐标二是形成产业规模。工业园区建成区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申报时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亿元三是产业特色鲜明。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突出,具有较高的工业集中度,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所在总量的40%以上;园区前三类优势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若比重90%以上,则园区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可放宽至20亿元以上。四是土地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工业园区应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申报时点上一年工业投资强度达到160万元/亩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五是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工业园区实现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场地平整)工业园区已按规定建成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六是管理机制科学高效。工业园区已具有明确的管理服务机构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并已搭建为园区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已出台促进和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省级工业园区申报时,由于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暂不具备条件,未进行申报。但省级工业园区每两年组织开展一轮申报工作,建议园区待达到条件后按程序进行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关于给予园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问题

省重点项目前期费已切块至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和分配,他们已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该项目建设,建议富宁县加强与省发改委沟通对接,将该项目纳入省发展和改革委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范围,积极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

三、关于给予园区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支持问题

在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省级目前主要依托两方面的资金,一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园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由园区管委会统规统建的标准厂房补助等。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已安排富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2019年的项目正在申报中。由于该资金总体盘子小,涉及园区多,资金安排的多少要视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定。二是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2018年分两批已安排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000万元,2019年再安排3000万元。

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是我省打造“绿色能源牌”的重要抓手,省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8年已从相关资金安排上给予了倾斜支持。下一步,建议富宁县在加大地方资金支持、切实用好已安排的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关于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权的问题

富宁县积极申请探索发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有利于我省不断探索合理扩大专项债券适用范围。按财政部要求,全省每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需求都需于上年度按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财政部。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分级管理,层级转贷”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建议富宁县按照专项债券发行各项要求,客观评估项目情况,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向文山州申报以后年度专项债券项目需求。省财政厅将积极给予指导和督促,尽力争取中央新增债券额度支持,对文山州新增专项债券给予倾斜。

 

省工业和信息化

                      2019514

 

(联系人及电话:张凤 6351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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