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003-2019-00407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9-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100013020681号建议的答复
陆勇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厅研究办理,现结合我厅职能职责,将分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列为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工业园区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6号)文件精神,申报省级工业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规划范围明确。工业园区规划要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四至”范围及其坐标。二是形成产业规模。工业园区建成区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申报时点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亿元。三是产业特色鲜明。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突出,具有较高的工业集中度,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所在县域总量的40%以上;园区前三类优势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若比重在90%以上,则园区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可放宽至20亿元以上。四是土地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工业园区应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申报时点上一年度工业投资强度达到160万元/亩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五是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工业园区实现“五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场地平整),工业园区已按规定建成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六是管理机制科学高效。工业园区已具有明确的管理服务机构、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并已搭建为园区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已出台促进和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省级工业园区申报时,由于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暂不具备条件,未进行申报。但省级工业园区每两年组织开展一轮申报工作,建议园区待达到条件后按程序进行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关于给予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支持的问题
对园区正在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我厅管理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相应支持。支持范围包括园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内由园区管委会统规统建的标准厂房补助。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是我省打造“绿色能源牌”的重要抓手,我厅高度重视,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已安排富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目前,2019年的项目正在申报中。由于该资金总体盘子小,涉及园区多,资金安排的多少要视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定。建议富宁工业园区按照项目资金申报要求,及时向文山州工信局和我厅逐级申报。我厅将按项目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和政策继续给予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凤 63512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