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20160003-2019-00421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9-12-0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 会议第1202005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A类

                                      公开

蒲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提案》(省政协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576号提案)已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工商联会办。对提案提出的四项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会同各会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各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提高思想认识上着力”的问题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促进技术创新、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2018年,我省民营经济户数达283.6万户,比上年底增长7.8%,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8464.7亿元,比上年增长9.1%,高于全省GDP增速0.2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47.3%,拉动全省经济增长4.3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8.3%,这充分表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富民强滇的重要力量。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去年 11 月 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精心筹备,于2018年及时召开了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出席会议并讲话,坚定了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推动解决一系列困扰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牵头部门,将充分发挥发挥省加快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和督促各级相关部门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完善服务体系,把中小企业当“自己人”,换位思考,把中小企业的发展目标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把企业的问题作为我们自己的问题,热情周到地为基层和企业服务。

二、关于“在修订完善政策上着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民营经济政策支撑体系。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方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2016年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2017年云南省民营发展经济“双10条”,今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六点要求,又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6方面提出22条政策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也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日臻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是研究制定优化营造环境政策文件。今年是我省“营商环境提升年”,为着力打造稳定、公开、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三是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中办发〔2019〕2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充分发挥省民营办统筹协调作用,围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等重要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打造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环境。

三、关于“在推进政策执行上着力”的问题

一是多举措推动政策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双10条”等政策措施落实,收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施行后,我省立即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州(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特别是去年以来,以“中小微企业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截至2018年底,通过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线上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00余条;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60余场。委托省总商会做好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了解政策落地情况,及时发现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的难点,为下一步政策出台做好储备。今年,将重点围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统筹领导。在原有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去年调整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统战部长、分管副省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发改、工信、财政、科技、人社、市场监管等26个部门为成员的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全面梳理各成员单位民营经济重点任务,汇总形成年度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点,报领导小组下发执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落实落细。三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监督。继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之后,编制和公布全省证明材料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全省政府部门实施的所有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监督,涵盖审批、中介、证明、监管、内部审批为一体的清单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实现了所有职权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职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权力运行。同时,以高标准建设“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不断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各类项目审批时限,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不断改进中小企业服务。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全省共明确3898位领导挂钩联系6946户民营企业,其中大部分为中小企业,通过挂钩联系协调解决了近万个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全省已建成“1+16+13”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截至2018年底,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带动服务机构2791家、注册小微企业10085户、全站累计访问74万人次、发布各类服务信息超过3.3万条。目前,我省3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均设立了96158服务热线呼叫平台,搭建了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全方位诉求反映的重要通道。

四、关于“在强化督查考核上着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地方发展民营经济主体责任。印发了《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将全省民营经济考评纳入了科学、公平、规范的制度化轨道,2018年首次对2017年州(市)、县(市、区)两级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强化了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抓民营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促进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今年,我们将进一步修订《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2018年度考评工作,报请省委、省政府通报各州市年度排名。二发挥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2016年,省工商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督查室共同设立了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口头三种方式受理投诉的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事项,并负责调处、移送、监督有关单位依法解决。截至2018年底,全省13个州(市)和65个县(市、区)成立了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各级工商联、商(协)会共设有调解组织104个;省级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和维权案件71件,已办结59件,结案率达83.1%,进一步畅通了民营企业投诉渠道,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省工商联会同省考评办、省监察厅等部门创新开展全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2017年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层次的民营经济代表7700多户,对37个涉企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总体评议,2018年组织了10000多户民营经济代表,30个涉企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总体评议,评议结果由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报省考评办作为被评议部门综合考核参考,对参评企业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部门,报省纪委监委按照规定予以问责,有力推动了我省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改进。

尊敬的蒲涌委员,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厅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涛  63512043   13888973144)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