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5310000013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100013040400号建议的答复
C类
公开
云工信函〔2021〕44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100013040400号建议的答复
杨海月等两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工业园区撤销后项目落地等问题的建议》,已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研究办理,结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和玉溪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撤销园区管理办法,出台今后园区经济发展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人员安置、融资规划主体、园区职责职能等事宜,确保机构运行平稳有序”的问题
为解决我省开发区数量多、规模小、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不足等问题,2020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了《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云委〔2020〕287号,简称《总体方案》),对全省各类开发区进行优化提升,全省158个开发区优化提升后保留 64 个,元江工业园区为撤销的开发区之一。《总体方案》明确,未纳入保留范围的开发区一律予以撤销并“摘牌”,取消管理机构。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被撤销开发区的撤销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开发区撤销工作,妥善分流有关人员。开发区撤销后,原开发区内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行政区域内管理。2020 年6月,省委编委印发了《云南省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总体方案》(云编〔2020〕26 号),明确对《总体方案》不予保留的开发区,相应的管理机构一律撤销,由各州(市)编委在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要求各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各项工作衔接。现有关部门、州(市)正按有关政策要求推进工作。
二、关于“建议从省级层面制定出台被撤销园区开展项目规划、环评等要素保障方面可操作的指导性政策,确保园区撤销后项目可落地,助推县域经济持续有序发展”的问题
2019 年 11 月,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明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元江工业园区并未列入该《细则》规定的合规园区名单,按规定不能新建、扩建有关禁止类项目。《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中也明确化工园区要依托予以保留的开发区进行规划设置,以园中园或区中园的形式优化布局。《总体方案》同时明确,撤销开发区的县(市、区)仍然要牢牢抓住产业发展不放松,确保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力度不减。开发区撤销后,原开发区内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行政区域内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对原开发区内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确保不因开发区撤销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确保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力度不减。为稳妥、有序推进我省开发区优化提升,做好省级开发区重新履行报批程序至省人民政府批复前过渡期的有关工作,确保不影响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2020年7月,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0〕687号),提出了对《总体方案》印发实施前已承接省级重要项目、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已完成产能置换、备案、用地等前期工作,正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因项目所在开发区被列入《方案》撤销名单,项目推进受到《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化工企业入园等政策影响的地区,由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开发区主管部门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职能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综合评估、认真研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产业政策等有关要求的,可给予过渡期政策,仍适用原开发区内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的各项政策或按照开发区重新履行报批程序的有关要求,采取将项目用地按区位相邻相近、业务相似等原则纳入予以保留的省级开发区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
基于以上情况,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禁止行为。在被撤销园区内规划建设化工园区,与《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要求不符;元江工业园区的硅锰合金项目和燃料乙醇项目的布局与上述要求冲突,同时,相关项目仍处前期工作阶段,并不属《总体方案》提出前已开工建设或已完成备案、用地等前期工作的项目,因此,建议玉溪市从市级层面加强辖区内有关产业、项目等发展统筹,引导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有关项目向优化提升予以保留的合规开发区落地,并与元江县加强产业发展研究,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依法依规进行产业链谋划,打造适宜发展的产业集群,推动县域经济持续有序发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凤 63512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