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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10000001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0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6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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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蒲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考评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和省工商联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的问题

(一)省级层面领导机制建立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2003年成立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更名为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直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主要领导兼任。201812月将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继续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由26个成员单位组成,负责统筹研究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省中小企业局局长担任,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日常工作。

(二)州市、县级领导机制建立情况。全省16个州市设置了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领导小组,组长职务中包括10位州市长(其中丽江市为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6位副州市长(其中三个为常务副州市长)。全省共有115个县(市、区)设置了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领导小组,其余县(市、区)正在组建或由非公领导小组调整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领导小组。

(三)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全省规划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列入全省43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并在全省规划中已明确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10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前期大量的调查研究,分门别类与省内专家学者、重点商协会、行业协会代表、典型企业代表、服务机构代表等召开座谈会等,聚焦我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少、规模总量小、发展层次不高、环境亟待优化”等短板和问题,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壮大规模、提升质量、优化环境”的发展思路,以及“一二二四”的目标任务(即民营经济规模总量实现“一个跨越”、产业发展实现“两个突破”、优质企业实现“两个倍增”、发展环境实现“四个提升”)。现已形成《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送审稿)》待审批、发布。

二、关于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的问题

(一)召开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为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服务,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我省近几年先后召开了多次领导小组会议,定期不定期研究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20181031日组织召开了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分析发展新形势,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共商云南民营经济发展良策。省委书记、省长同时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更有力的举措、更高效的服务、更优良的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松绑鼓劲、铺路护航,共同推动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会后,省民营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梳理汇总参会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转交相关省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聚焦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性召开专题会议,宣贯重大政策,解决实际问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民营办会同省委组织部、民建云南省委、省工商联、相关金融机构,先后召开三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一次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接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出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安排纾困任务,分解问题清单,限期研究办理,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减负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作用,强化省减负办情况通报、信息沟通、调研督查、督办约谈等职能,进一步密切与成员单位的协作关系。扎实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逐步将清欠工作纳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按照“快速处理、快速上报、快速反馈、快速回访”原则,规范处理企业投诉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稳岗就业、降本减负、涉企收费系列政策,多渠道宣传好各项惠企政策。

三、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政府服务局研究制定了细化措施,2020年出台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领域本地区的具体管理办法或者具体操作指引。抓好学习宣传,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手册》,印发至各地各部门、异地商会和外来投资企业等,广泛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必修课,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建成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从省到村的五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全省政府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95%、全程网办率超44%,压缩承诺办理时限67.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2.1%。持续拓展升级我省“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1363个事项“掌上办”,办件量超过1亿件。

(二)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清理修订法规政策,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已清理完成3件不符合要求的规章3件,正按程序废止和修订的有83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完成从省到村的“五级十二同”政务服务事项,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务服务事项,出台《云南省政府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分三次调整617项行政权力事项,全省行政权力事项从1422项精简至727项,减少了48.9%。加大向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赋权力度,市场主体对改革总体满意度超过95%

(三)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第二章从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使用各类支持发展的政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人事权、财产权、入会自主权、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护市场主体的制度体系。

(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163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提出构建“亲”“清”两字新型政商关系。我省立即行动,于同年919日出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明确要求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重点民营企业,重点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班子成员共4168名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8776户,到企业走访调研3.59万人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1.94万个,对重点民营企业的帮助与指导基本全覆盖。

四、关于不断强化督促检查的问题

(一)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为更好地服务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省考评办已将“营商环境评估”和“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纳入全省综合考评,作为对省级部门和州市的考核指标。此外,与民营经济考核较为直接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已纳入省级部门指标体系,按基础考核指标总赋分10%计入综合考评成绩,每年由省工商联组织6000家左右民营各类市场主体对30个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开展评议,省政府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通过评议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主动抓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个案处置情况及时反馈至省工商联及相关企业,对持续推动我省政务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开展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省总商会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了解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障碍,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发展负担,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推动中央、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良性运行等方面着手,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政策落实的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关于重视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问题

(一)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

求,省工商联把教育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联关于深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2020年工作推进方案》、《云南省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设立云南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实施方案》等,推进我省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2012月,省工商联甄选了有云南特色、有代表性的革命旧址、纪念馆、国情教育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高校以及党建工作特色鲜明的民营企业,设立首批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推动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与人才规划衔接。在规划编制中,积极与人才主管部门对接,争取将民营企业人才培养纳入全省人才规划之中,尤其是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培养、教育和引导。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开论坛”等不同方式方法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帮助民营企业家树牢新发展理念、更新知识储备、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在省外,先后走进了浙江大学、上海交大、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和省外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在省内,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共同组织了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一次高质量、高规格培训,来自全省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驻滇异地商会和行业商会负责人近300人参加,培训邀请了工信部、国内知名专家和我省相关部门的领导围绕宏观经济、投融资、转型升级等内容进行专题讲授。培训班主题鲜明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方式多样,受到各方面好评。“十三五”期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家培训超1000人,包括一大部分准备接班、正在接班的“创二代”、新生代企业家等等,以求培育出一支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民营企业家队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更好地发挥省民营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与成员单位通力合作,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促进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待《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后,省民营办将牵头制定分工落实方案,把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各州市,真正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清晰、科学合理。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有效衔接,通过实施年度计划落实好规划任务,确保目标任务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机制。针对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研究部署,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在制定涉企政策时,通过座谈会,邀请民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代表参会,广泛听取企业、商会意见建议。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涉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好、对接好、解读好惠企政策,帮助民营企业学好、用好现有政策措施,扩大政策法规知晓面及影响力。

(三)持续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全程网办”率,加快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大力推进“跨省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司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纠正执法司法错案,高效率、高质量地办理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探索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投诉举报窗口,24小时接受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加大督促办理力度,确保投诉举报问题“件件有交代、项项有结果”。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随着国家和我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日趋改善。省考评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不断优化完善全省综合考评内容和方式,以实际行动推动和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后,省民营办将适时开展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省工商联也将在今年第三季度启动组织不少于6000户各类民营市场主体参与评议,并认真做好年度评议结果的梳理分析和成果运行,继续通过市场主体的评议工作助推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助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五)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省工商联将以民营经济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为载体,持续推进理想信念教育,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两个健康”的基础性工程、战略性任务,按照《云南省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今年将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分类实施,设立一批“云南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不断丰富理想信念教育内容、拓展方法手段、丰富教育培训资源,为全省各级工商联、商会、民营企业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供平台,拟组织2次以上教育基地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实效性,巩固扩大政治共识,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开创新局面。

蒲涌委员,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力做好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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