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104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100013040058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公开
莫伟等3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泸西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厅研究办理,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泸西工业园区属于保留的省级产业园区。经审核,省发展和改革委下发《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首批开发区优化提升方案审核情况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233号),首批通过27个开发区优化提升方案,泸西工业园区尚未能通过首批优化提升方案审核。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关注泸西工业园区优化提升方案编制工作,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争取泸西工业园区优化提升方案尽早通过审核,以便后续促进项目、资源等向园区集中,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情况
近年来,泸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根据泸西县工业园区发展状况,省工信厅于2016年给予其道路建设项目50万元扶持,2017年给予其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00万元扶持。
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将围绕全省重大项目给予积极扶持。园区方向资金也将围绕培育打造园区产业集群,重点支持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及“双百”工程相配套的省级产业园区、重点园区的水电路网、新基建及标准厂房项目。省工信厅将对泸西工业园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增强园区承载产业发展的能力。同时建议泸西工业园区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拓思路,通过引入投资基金、采用PPP合作模式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其他社会资本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提升园区功能,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重大项目的引进创造条件。
三、加大对泸西县工业园区用地保障扶持力度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将切实加大对包括泸西县工业园区在内的工业园区用地保障扶持力度,一是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下,持续优化用地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二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高效开展用地相关审批工作;三是目前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其中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各地处置存量土地挂钩,省级不再预留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指导红河州和泸西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工业园区项目用地需求;四是加大对工业园区的用地保障扶持力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其他采取出让方式供地;五是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第六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0号)“公路、铁路、项目正式报批用地时,可根据用地报批组卷进度,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分段报批用地”的规定,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用地可按照规定办理先行用地、分段报批手续;六是鼓励云南泸西工业园区引导工业项目入园入区。支持泸西县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土地混合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满足园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支持园区加强低效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利用,多渠道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七是建设项目因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应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目前,自然资源部初步拟定了《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待国家文件正式印发后,省自然资源厅将抓紧细化管理意见。
非常感谢您们对全省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衷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园区处 陈杨 0871-63513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