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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5-1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3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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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工信园区〔2021〕112号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326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云南省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云南自贸试验区与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制造业联动发展的提案,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办,根据各单位的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与边(跨)境经济合作区产业联动发展

(一)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为贯彻落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6号)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20〕15号)“依托开放程度高、体制机制活、带动作用强的开放型园区,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有关要求,省商务厅(省自贸办)组织开展了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工作,经各州市人民政府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定了第一批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并于2020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开展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工作的函》(云自贸组办函〔2020〕13号)。第一批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包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旨在通过聚焦复制推广、突出特色创新、加强联动发展等重点任务,强化自贸试验区的带动引领,成为云南省新时代高能级开放平台,促进改革与创新双轮驱动发展。

为全面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发挥自贸试验区对云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的引领作用,立足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政策需求,根据国家现行产业目录、国家及云南有关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许可,省商务厅(省自贸办)牵头编制和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制度创新和招商引资指引(2021年版)》(云自贸组办发〔2021〕1号),以制度创新赋能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主攻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引导产业协同布局、错位发展、精准招商,加快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形成产业空间优势互补、集群式发展新格局。

(二)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经合区制造业融合发展

云南的制造业面临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自贸试验区与经合区应积极参与长三角、珠三角产业分工合作,争取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承接制造业产业转移,引进先进、智能化技术,进而推动云南制造业融合发展。

1、完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制造业发展机制。一是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协同创新方面建立创新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二是在产业结构机制层面,建立融合与绿色发展机制:一方面,建立信息化与工业化、产业与城镇深度融合发展网络,提升承接高端制造业的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绿色能源优势,将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形成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2、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转移吸引力。一是重点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以航空为先导、陆路为骨架(铁路、高等级公路)的国内、国际大通道网络体系。二是加强产业承接基地建设,以园区经济发展为核心,将滇中产业新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打造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平合,完善承接地的软硬件设施,增强承载力。

3、强化产业链招商,实现上下游产业协作发展。深化对制造业全产业链深度分析,切实摸清我省制造业发展基础、比较优势及产业链发展空间,寻找目标企业。围绕补链、延链、强链,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招商、重点出击、挖掘更多招商资源,更广泛地吸引制造业企业落户。通过产业链招商,形成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产业聚集优势,实现产业链条上下游共同协作发展。

4、加强多维联动招商,实现产业联动发展。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功能与优势,与省内外自贸试验区、园区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业务交流和经验分享,通过引进专业园区运营商、地方与高校院所合作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科技园、离岸孵化器、飞地产业园等招商平台。坚持外资与外贸联动,加强引进与培育联动,支持存量企业增资扩股,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

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园区的载体作用,按照“统筹协调、错位发展、聚焦重点、节约集约”的原则,整合、优化、提升现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全省区域产业协调联动,提升产业链水平。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新源动力,提升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型经济质量,聚焦发展延边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扩大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影响力,加大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开放发展,打造云南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依托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各地特色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现有基础,遴选培育对象,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不断增强集群在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创新要素、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集聚效应和领先优势,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1+N”特色产业集群。

二、积极支持自贸区人才发展

我省组织部门历来重视包括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的各类园区人才工作。2018年制定出台的省级人才计划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给予了经费支持、特殊生活补贴、服务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支持,特别是专设产业人才、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个专项重点支持园区人才发展。2019年,围绕人才引进、素质提升、创新创业等方面专门制定出台《云南省园区人才支持行动计划》。2020年,积极协调争取中央组织部支持,将云南作为博士服务团“组团式”选派试点省份,第21批博士服务团以自贸区建设为主题,从中央国家部委、东部发达省份、中央企业和沿海自贸区“组团式”选派10名博士,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区建设给予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下步工作中,我省组织部门将通过省级人才计划的优化整合继续为自贸区人才引进提供有力支持,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贸办认真落实《云南省园区人才支持行动计划》,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片区人才工作注入新的动力。同时,充分发挥中央组织部博士服务团“组团式”选派的作用,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同时,鼓励各片区采取多种方式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岗位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以人才带动产业引进。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招商模式,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产业(招商)服务公司”的“事业+企业”互为补充的专业化招商运行模式,组建项目专家团队使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判断项目质量,协助开展招商工作为入驻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政策。

三、积极发展跨境金融

2020年1月,为支持沿边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梳理了已出台的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汇编成《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指南》(昆银发〔2020〕14号),面向全省商业银行印发,积极支持企业及个人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2020年,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66.4亿元,同比增长5.6%。为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连续多年印发《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银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业务培训会,宣传本币在节约汇兑成本、便利结算、简化流程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水平。截至2020年末,全省已同境外101个国家(地区)建立了跨境人民币业务,覆盖已建交的南亚、东南亚国家;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全省16个州市、21个对外口岸。紧密围绕沿边经济开发开放、自贸区经济创新转型要求,多次召开培训会和宣讲会,引导全省银行对接企业跨境结算需要,支持企业在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2020年,人民币在全省本外币跨境收付中占比达38.54%,继续保持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地位。

下一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将继续贯彻落实跨境人民币政策要求,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贸易、投资中的使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创新宣传途径,指导银行向涉外市场主体持续、深入地宣传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园区处  唐芸  0871-6351580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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