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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518000002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5-1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2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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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特色产业聚集园区发展的提案》,已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分办,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分办意见答复如下:

、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

2021年,全省产业园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开发区优化提升,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省产业园区(统计范围:含以工业为主导的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全省园区)全年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2.8%,其中,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1.0%;2021年全省园区营业收入突破2.1万亿元,全省百亿园区达42家,其中,1000亿以上园区达5家,500—1000亿的园区5家;全省园区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8%,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二、全省开发区优化提升情况

 2020年,全省开展了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4类对优化提升后的省级开发区名称进行调整,对开发区重新命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4号》,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全省各类开发区工作。

优化提升方案明确了国家级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由商务部门负责;国家级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科技部门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昆明海关配合商务部门开展有关工作,按职能进行管理;产业园区按主导产业类型由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开放试验区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优化提升后,全省保留开发区64家,其中国家级16家,省级48家。

2021年12月11日,省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提升审核情况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1070号),优化提升后,全省共有64个开发区(整合34个)。按层级分,国家级开发区16个、省级开发区48个;按类型分,产业园区36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边境经济合作区4个、综合保税区2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个、其他类别开发区4个。

优化提升要求各开发区围绕州市功能定位,结合发展现状、比较优势等,统筹研究开发区产业布局,科学合理确定1—2个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延链、补链、强链,促进形成集聚集约、链条完备、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通知的精神,各州(市)可选择具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的地区建设州(市)级产业集聚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支持、指导州市政府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开展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打造高质量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

三、谋划好全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我省产业园区发展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商省发展改革委抓紧做好《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园区规划)编制工作,以推动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产业集聚发展、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以及产业园区差异化发展为导向,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产业强省的主引擎、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创新驱动的引领区和产城融合的示范区。园区规划分别于2021年4月、12月以及2022年4月完成了三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汇总上报的工作。目前,《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送审稿)》已上报省政府研究。

(一)总体思路。《规划》充分贯彻落实全省“大抓发展、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市场主体、大抓营商环境”发展思路,以推动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照全省产业发展一盘棋、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的考虑,围绕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产业强省的主引擎、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创新驱动的引领区和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总体定位,以有效解决产业园区“乱、散、小”问题为目标,立足全省优化提升后以发展工业为主的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现状,以产业集聚发展、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以及产业园区差异化发展为导向,提出全省产业园区空间布局与重点产业布局;以省级统筹、管理高效为导向,提出产业园区顶层设计、管理运营和监测评价的思路和重点;同时,围绕园区功能配套、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招商引资等重点,提出工作重点和举措。

(二)发展布局。分别从开发区空间布局与重点产业布局两个维度进行规划。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双评价”为基础,以“三线一单”为约束,围绕全省“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以资源、交通等要素布局为基础,以产业、城镇、人口协调发展为导向,构建与全省区域经济相协调的“一核、一带、多点”开发区发展空间布局。“一核”以滇中城市群(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北部7县市)的开发区为载体,打造创业创新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成为全省工业发展核心增长极,助推滇中崛起;“一带”以位于沿边州(市)(保山市、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南部6县、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的开发区为支撑,构建全省开发开放发展带,打造沿边开放的重要平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助推沿边开放;“多点”以昭通、大理、丽江、迪庆等州(市)的开发区为支撑,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全省工业发展重要支撑点。

重点产业布局中,明确了以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电子信息、化工、卷烟及配套为主的七大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坚持差异化发展原则,明确七大重点产业二级细分行业的布局,结合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将产业布局落实到开发区,形成全省统筹布局、差异化引导的开发区产业布局。

四、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今年,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发〔2022〕6号)积极鼓励和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

促进重点园区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发展方面,推动园区布局优化整合,推动要素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强、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园区转移;打造标准化、现代化的宜居宜业园区,支持标准厂房建设,完善现代物流设施;打造数字化智慧园区,全面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园区深度融合;打造集群化高端园区,实施主导产业培育行动,实施专精特新培育行动,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提升园区开放水平和产业能级;打造低碳化绿色园区,推动园区全绿电供应,推进园区节能降碳和循环化改造,统筹各类要素支持示范园区建设;打造科研型创新园区,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园区设立创新机构、建设创新平台。

强化重点园区资源要素配置保障方面,加强创新人才培引,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大产业人才培养力度,建强产业人才集聚平台,优化产业人才评价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向园区聚集;加强园区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园区用地,创新用地方式,保障土地产权,集约节约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扶持产业发展;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大各部门资金支持力度,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土地出让等收益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加强园区融资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全程服务、提升通关便利水平,打造云南“信用、服务、效率”品牌。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创新园区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职能,强化经济功能定位;赋予园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按照“非必要不保留”原则,赋权园区全链审批清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园区年度评估机制,实行优进劣出动态调整。

(二)积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指导各园区开展地方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从2020年以来,全省产业园区共186个项目获得481.8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支持。有效缓解了园区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进一步支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了撬动投资、带动发展等作用,为园区招大引强、增强园区发展后劲发挥了关键作用。

今年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申报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指导州、市、县、区工信部门、园区管委会加大园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谋划准备工作,提高园区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质量。举办了全省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各州(市)工信局、各园区管委会进一步把握专项债券申报政策,为提高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的合规性、精准性,提前谋划园区建设项目,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入库率奠定坚实基础。

(三)鼓励发展特色制造业集群

今年,为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202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打造产业集群的相关要求,加快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鼓励、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引领带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产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全省开展2022年云南省制造业集群竞赛,鼓励以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规模效益突出、协同创新能力强、要素集聚程度高、开放合作水平高为发展方向,对产业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已形成较强品牌和规模效应的集群授予“云南省优势型制造业集群”称号。对初具产业规模且符合我省产业方向、发展势头良好的集群授予“云南省成长型制造业集群”称号,均纳入省级制造业集群培育计划,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培育和支持。

下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继续抓好全省“十四五”产业园区规划以及支持园区(产业集聚区)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聚焦打造集群化高端园区、提高产业集聚度、优化提升产业层级、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打造低碳化绿色园区等,做好产业园区项目协调和服务工作,全力推动全省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全省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衷心的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园区处 杨矗  6351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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