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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5180000020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5-1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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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寸发标委员

提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工艺美术行业管理部门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针对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立法、加大行业宣传、加大对领军人物的扶持”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进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重视工艺美术产业的地位,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

传统工艺美术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工艺美术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技艺精湛、门类众多,全省一批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身怀绝技创作了许多巧夺天工的工艺美术品,为不断继承和发展我工艺美术业作出了贡献。加强传统工艺的传承与保护,有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利于扩大城乡就业创业,实现精准扶贫,助推乡村振兴。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先后出台政策文件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并转发省文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制定的《云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云政办发〔201864号),指明了传统工艺传承、保护、创新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2022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举措,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明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按标准落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云南省“十四五”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云工信消费[2021]327号)将工艺品制造业列为做特做精的产业,明确加强工艺美术民间和“非遗”技艺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省级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力促进了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10个部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按照去行政化的原则,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作用。按照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交流会商、有效合作的工作机制”。按照文件要求,实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面脱钩,行业管理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将加强对行业发展的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依规继续支持工艺美术相关行业协会做好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等工作。

工艺美术行业是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具有经济与文化的双重属性充分挖掘利用我省民族文化资源,加强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积极探索振兴传统工艺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工信、文旅、宣传、民族宗教等多个政府部门职能职责,需要政府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共同支持、推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加强行业立法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制定的建议

我省在推动立法,加强法制化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2000年5月,我省就出台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不仅对民族民间传统工艺制作技术和工艺美术珍品进行保护,而且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及其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加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后,我省于2013年3月颁布实施《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依然把传统手工技艺和工艺美术等列入保护范围。针对案中提出的云南省至今没有出台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的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契机,加强与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大、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适时开展云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或办法)的立法可行性论证等相关工作

关于传统工艺美术政府采购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负责制定,对于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品种、技艺相关产品,财政部暂未出台相关优先采购的规定。从现有支持政策上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品种、技艺相关产品并未纳入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属于目录外产品,根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1版)》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下的产品,采购人可以按照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采购,无需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工艺美术保护品种、技艺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企业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采购份额预留、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三、关于加大工艺美术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文化传播功能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工艺美术大师、传统技艺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工艺美术从业者参加全国工艺美术及非遗行业重大展览展示活动,增强工艺美术从业者“走出去”意识。主要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

(一)组织参加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2019年,省工信厅组织我省剑川兴艺木雕、走夷方银器、鸿雁内画、祖玉兰刺绣、滇南陶韵等50家企业、近1000种产品参加在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以寸发标大师为首的云南参展作品风格独特、技艺精湛、创新性强,展览期间,受到了与会代表及采购商的热切关注,进行了广泛洽谈。云南参评作品90余件,“百鹤杯”获奖作品共7件。寸汉兴的九龙壶、寸彦同锦绣苍松竹兰格梅旅行茶具七套等7件作品获“百鹤奖”,董春玉的玉雕作品《梦》获得中国玉器百花奖铜奖。通过参展,加强了对我省工艺美术行业名企、名人、名品的宣传和推广,有力提升了云南工艺美术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参加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省文旅厅先后组织我省传统技艺非遗传承人参加了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山东非博会、浙江非遗展、黄山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等宣传展示活动。每年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都要举办“非遗购物节”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宽相关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其产品和服务出口。

三)加强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培养。省文旅厅组织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联合云南大学、大理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云南技师学院5所研培院校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班。2021年,组织了我省6名工艺美术方面的非遗传承人参加了苏州工艺美术学院举办的“金工工艺”研修班。组织20名传承人参加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举办的“云南刺绣技艺非遗品牌智造研修班”。我省研培院校云南大学举办了“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建水紫陶新工艺跨界创新设计研修班”;云南艺术学院举办了“一带一路与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生活美学构建与品牌发展研修”,培训非遗传承人40名。通过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研修班,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提升非遗传承人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培训一个带动一方”的宣传、示范、带动作用。

(四)开展文化进万家“非遗惠民”系列活动。鼓励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相关传播工作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鼓励新闻媒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专栏等,重点塑造“云南非遗公开课”品牌,支持各级推出系列特色优秀节目,支持加强相关题材纪录片创作,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对传统技艺的宣传和展示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五)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依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行业组织,借助阿里、京东、抖音、快手、淘宝等市场主体及有关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非遗牛年大集”“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等活动中,促进非遗广泛传播。除组织行业主体参与活动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还积极投身非遗实践、非遗研学活动,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的力量,助力非遗实现活态传承将最传统的非遗融入最现代的生活,使其进一步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级各相关部门将通过组织工艺美术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山东非博会等宣传展示活动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研修班;支持工艺美术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式继续加大工艺美术宣传力度,提高云南工艺美术技艺和品种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通过广泛宣传带动工美行业加快发展。

四、关于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行业领军人物的扶持的建议

行政部门与协会商会脱钩后,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工艺美术行业领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引导其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立法、规划、标准制定、数据统计、评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我省工艺美术行业相关协会在强化陶瓷、珠宝玉石、木雕等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近年来,省级财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强省的决策部署,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我省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出台了《云南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扶持文化艺术创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国家级、省级及省级以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等方面予以补助。扶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和传承传习活动。支持推进国家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探索生产性保护新模式给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0000元、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州(市)和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不等的传习活动补助。从2021年开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估,评为优秀传承人的给予奖励,经费补助再增加5000元(达25000元)。通过给予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不仅极大提高了工艺美术行业领军人物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自信,还鼓励支持了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使传统工艺美术得到有效保护和创新发展。

(二)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2020年至今,积极争取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等10388万元,统筹安排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补助经费”等4068万元,支持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统筹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34亿元,按因素法下达至各州市,由州市按规定统筹用于公共文化领域相关建设。统筹安排300万元支持设立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支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艺术人才在技艺传承、艺术创作、艺术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示范基地认定和财政资金支持两个主要抓手,支持民族文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探索促进民族文化小微企业发展。认定云南拾翠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为省级示范基地,支持其搭建数字化交易平台推荐云南成名广告文化创业园成为国家级示范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推荐昆明妇女创业创新示范中心成为国家级示范基地,为小微企业拓展销售渠道。

(四)培育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知名品牌。根据《云南省民族民间工艺品示范村、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和销售示范街区推荐标准》,培育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知名品牌培育了云南乌铜走银文化产业公司、大姚咪依噜民族服饰公司等一批云南省民族民间工艺品龙头企业;培育了剑川县甸南镇狮河村等一批示范村;评选了建水紫陶街、永仁彝绣一条街等销售示范街区,打造剑川根深圆木器木雕、保山永子等一批知名品牌。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级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继续支持工艺美术相关行业协会做好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等工作,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引导省级中小企业发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工艺美术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工艺美术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等。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艺美术企业加快发展

感谢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汲取和采纳,共同推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传承、保护与发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消费品工业处   吴荣桃 6351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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